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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2018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日期:2018-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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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在省委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省人大财经委认真贯彻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督工作计划确定的任务,注重财经立法,注重依法监督,注重调查研究,注重自身建设,顺利完成了上半年的各项任务。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注重精细,不断提高财经立法质量。落实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精神,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注重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提升立法精细化水平,财经立法质量明显提升。今年来,积极参与常委会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完成2部财经方面省级法规修正案审查、1部自治州单行条例废止审查,开展2项立法调研、1项省级法规初审,对25份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对全国人大、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的27份法律法规、制度予以研究反馈。主要做法有:
  1.严格立项。注重源头控制,强化项目论证,与政府法制部门、对口部门及有权立法地区加强沟通,聚焦经济工作热点问题、改革发展难点问题、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将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成熟度高的项目向常委会提出列入规划计划的建议,共7项列入立法规划,占规划项目的三分之一;列入年度立法项目3项,占计划项目一半以上。
  2.注重调研。把握立项、起草、审议等关键环节,把做实立法调研作为提高财经立法质量的重要手段,推进关口前移,提前介入,深度参与项目调研、起草、论证全过程,强化协调,坚持把问题解决在草案提出前。着力做好与法规草案起草部门和省政府法制办一道赴省外深度调研,认真了解其他省区相关立法的过程、经验体会和法规执行中面临的问题,和法制办一起对部门起草两部法规草案进行大幅度修改完善,使其符合上位法规定和我省实际,更加简洁有效管用。通过“打包”修法,维护法制统一,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
  3.严谨审慎。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格落实立法涉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开展《西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审查期间,根据上位法和当前形势,对条例认真审查修改,按程序报主任会议,根据主任会议决定致函西宁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将修改情况向市委、市政府作汇报沟通。西宁市综合考虑出台时机等因素,提出暂不提请审批条例的请示,主任会议充分尊重西宁市择机出台的意见,同意有关请示,体现了对重大立法项目的严谨审慎和注重提升立法质量。
 (二)探索创新,依法加强财经监督。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人大财经监督工作,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拓展监督深度广度,不断调整监督重点,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1.认真开展人代会计划预算草案审查。在政府部门开展计划预算草案编制阶段就提前介入,对做好编制工作提出要求,邀请专家参与审查,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审查报告在征求省委、省政府领导意见期间即得好评,所提意见建议为有关部门完善草案提供了重要参考,顺利提请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会同省财政厅共同编印了政府预算解读。
  2.强化计划、预算执行审查和审计监督。将保持经济平稳运行、推动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作为计划执行监督着力点,派员参加省政府常务会和省统计局的经济数据发布会,根据政府部门报送的信息定期分析研判经济形势,跟踪分析经济运行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结合省情实际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围绕落实预算法、监督法关于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程序内容的规定以及预算审查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对支出预算和政策开展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督,重点对预算法等法律规定的财政支出安排措施及落实情况开展审查,促进政府财政部门改进完善预决算报告和预决算草案编报工作,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推进财税体制改革。重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强与审计部门的沟通配合,推动了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的有机结合。
  3.精心组织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承担常委会对《青海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财政绩效管理情况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调研的组织服务,由常委会吴海昆副主任带领执法检查组、专题调研组赴部分州县开展工作。执法检查期间,根据我省非税收入构成、使用管理难点,确定将非税收入执收管理、落实“减费降税”政策等方面作为执法检查重点,着力提升执法检查质量。围绕常委会听取审议省政府财政绩效管理情况开展调研,深入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查看预算执行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和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提交调研报告,推进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促进政府整体绩效提升。
4.积极推进预算联网监督项目建设。完成与省财政厅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联网,省级预算联网系统开发基本完成,PC客户端和手机APP项目开发成功,系统具备的查询、预警、分析和服务功能达到全国人大提出的要求。监督中心建设项目完成招标,场地施工、设备采购等正在积极推进,整体进程目前走在全国前列。
  (三)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推进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积极推进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建立,组织认真学习中发33号文;省人大常委会吴海昆副主任带队参加“全国建立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座谈会”并代表我省作会议交流发言;多次召开会议,听取财政、国土、金融等部门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汇报;举办全省建立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制度会议,用以会代训的形式推进制度在我省建立进程。目前已完成省委实施意见代拟稿的起草,意见代拟稿以中发33号文为依据,结合我省实际,借鉴外省经验,对制度建立意义、基本原则、报告方式和重点、审查程序等作了详细规定,为有效开展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四)强化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与水平。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省委历次全会及全省立法工作会议、人大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宪法修正案、监察法知识,派出干部参加省委组织部2018年度干部专题研修班、省直工委等部门举办的各类专题报告会等,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提升了财经委委员和干部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责任担当和能力水平。
上半年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但也存在一些不足,距离新一届常委会领导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主要有:1、学习深入不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全会精神学得不够系统,用党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指导工作实践的能力不够强。2、调研方式虽有改进,但立法、计划、预算审查监督调研前的功课做得还不够扎实,问题导向不够精准聚焦,方法仍有待改进。3、对新时代人大财经工作理论研究不够重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思考不够深入,部分工作措施做得不够实。4、距离去年提出财经立法实现“六个转变”、财经监督实现“四个转变”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握总体、突出重点的能力有待提升。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将更加注重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人大制度理论、财经业务知识的学习,提升干部能力,自我加压,强化担当,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立法工作。完成《青海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青海省农村公路条例》《青海省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初审服务,认真学习有关上位法,借鉴外省经验,做好立法初审工作,向常委会提交审议意见;指导做好《互助土族自治县公路管护条例》修改,完成报批审查;开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修订调研。
  (二)监督工作。完成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017年决算报告,审计工作及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审查服务;继续做好常委会听取审议财政绩效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服务工作,起草审议意见,促进健全完善财政绩效管理机制;继续做好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推进减费降税政策落实,为条例修订做好准备。
  (三)完成“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服务工作。深化规划执行情况的认识,提出有分量、有深度的对策建议。加大工作力度,年内完成预算联网监督项目建设,确保预算联网系统上线运行。
  (四)推进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尽快将《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代拟稿提请常委会党组审定后报送省委印发,加快制度起草论证,确保9月下旬完成办法制定,确保在第四季度顺利开展常委会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报告工作。
  (五)做好西北五省区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的组织服务。精心组织,细化会务安排,保证会议质量,使会议取得交流经验、相互学习启发、共同提高的效果。
  (六)完成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重点建议意见工作。对“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的建议”“关于加快我省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建议”进行督办,8月听取办理部门汇报,督促办理部门加大办理力度。
  (七)持续加大培训力度。扎实做好全省县以上人大财经干部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培训班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