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人代工委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求,在高华副主任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按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计划,强化基础谋创新,突出重点抓落实,重实干、强执行,各方面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重创新,切实发挥制度引领和推动作用。一是制定《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职管理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常委会党组第一次会议精神,规范组成人员履职行为,切实提升常委会工作质量,经请示省委同意,代主任会议起草了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职管理办法,于3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实施。办法明确常委会委员履职定位,细化行权职责,强化履职纪律,规范请假程序,规范活动内容,填补了我省对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管理的空白。办法执行三个月以来,新一届常委会会议出勤率达到96%,超出管理办法实施前83%的平均水平,人均分组会议发言次数达3次,部分议题出现排队发言现象,审议质量明显提高,办法的规范、引导、推进作用已显成效。二是修改《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考虑监察体制改革、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实施、海东撤地设市等一些新情况,对办法进行了修改。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任免办法修改工作,张光荣副主任提出具体要求,高华副主任带队赴广东调研,组织人代工委认真研究。修改办法于5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实施,进一步理顺了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的关系,保障常委会依法行责,更好推进人事任免工作。三是修改《青海省实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办法》。为适应宪法修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宣誓制度进行了修改,人代工委结合实践,广泛征求意见,代主任会议起草了修改办法的决定,于5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实施。通过完善宪法宣誓制度,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彰显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宣誓的严肃性。
(二)勇担当,圆满完成省人大代表换届具体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文件精神,积极加强与组织部门联系,在常委会党组领导下,具体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一是严明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基本要求。按照省委要求,依法在代表素质、代表名额、代表结构方面明确了代表候选人要求。二是严格做好代表候选人审核工作。通过组织、纪检等部门对代表候选人的政治标准、责任意识、廉洁自律进行审核、结构性审查,并贯穿于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酝酿协商的全过程,保证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是严明代表换届选举纪律。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发文,要求各选举单位选举出代表后,就换届警示教育等内容进行培训。在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初任培训中强化纪律培训,观看警示教育片,坚持把“九严禁”“九个一律”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1月11日,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生在人代工委代常委会党组起草的《关于省十三届代表候选人审核工作情况的汇报》上批示“把关严,工作实”,省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得到省委的高度肯定。
(三)善作为,有力推动代表建议督办工作。今年人代会期间,省人大代表向大会提交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共445件。人代工委积极作为,拓宽建议督办渠道,增强办理实效。强化日常督办。根据建议内容和部门职能,通过网络履职平台交59家承办单位办理,以网络平台跟踪办理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改进,全面掌握建议办理进度,积极协调指导办理工作中的难题。强化重点督办。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第一次扩大会议增加主任会议成员督办建议数量的要求,与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协商,拟定12件代表意见比较集中、社会高度关注的建议,由常委会领导牵头,各专门委员会督办,加强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强化公开督办。改进代表建议办理监督方式,将2017年代表建议及答复通过《青海日报》、青海人大网、省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提质效,全面强化代表培训工作。加强代表履职培训,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是今年代表工作的重中之重。第一,定计划规范培训。根据常委会领导要求,拟定《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培训工作计划》及《2018年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培训工作方案》,积极回应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代表培训工作的建议,保证代表培训工作的系统性和计划性。第二,多形式丰富培训。强化日常培训。通过人大代表网络履职平台加载学习资料、课件等,加强代表网上培训;利用代表来机关参加会议、办理公务以及参加代表活动的时机,在代表工作室积极对多名代表开展“一对一”培训;充分发挥省十三届代表工作微信群作用,在群内共享学习资料、发布活动信息,鼓励代表线下自学。积极开展初任培训。1月23日,对全体省人大代表进行初任培训。培训紧贴代表履职实际,对人大代表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责任意识、履职能力,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提出要求,强调换届纪律,观看换届纪律教育警示片。重点推进履职培训。5月5日至5月9日,在全国人大深圳培训基地举办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第一期学习培训班,102名省人大代表参加培训。张光荣副主任亲自审定方案,马伟、高华副主任参加培训,以身作则引导代表积极学习。贾应忠秘书长全程指导,提前就培训内容、师资和服务保障进行实地评估和提出要求。培训以现场教学、分组讨论、提问互动、大会交流、心得总结等多种学习方式,推动大家吃透培训内容,互补专业知识短板。强化学员管理,改进培训学风,实行班委管理制和请假报告制。本次培训班规格高、内容实、形式活、师资优、纪律严、效果好、受到代表广泛认可。培训班结束后,高华副主任召集部分代表进行座谈征求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培训工作。邀请专业对口的部分省人大代表听取常委会专题讲座,拓展培训途径。第三,重指导推进培训。进一步加强对基层人大代表培训工作的指导,坚持为市州县乡人大订阅和寄送《中国人大》《青海人大》、培训光盘等学习资料,送资料下基层。
(五)强服务,不断提升服务全国人大代表工作质效。突出提升能力。协调组织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宪法监察法学习研读和会前培训共3次。张光荣副主任主持学习研读,并对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履职要求,提高代表政治站位、责任意识、履职能力。突出服务保障。认真细致做好全国人代会信息报送、联络、乘机组织、资料编印等工作,圆满完成任务。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参加集中视察、财政部农业司来青征求意见、最高法来青与代表座谈、视察上海法院等活动。上半年共服务保障代表参加各类活动 77人次。突出平台建设。组建2个全国人大代表小组,确定小组组长、成员和联络员。加强代表基础信息管理,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联系,保障全国人大代表知情知政。组建全国人大代表工作微信群,加强代表联络。
(六)促提高,着力发挥人大代表职能作用。完善和落实两个制度。一是根据常委会安排,建立财政经济、教科文卫、民族宗教、内务司法、农牧、环境资源6个代表专业小组;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依据代表团组划分,建立20个代表小组。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省人大代表(专业)小组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代表(专业)小组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大力提升代表履职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三联系”制度。向各选举单位印发了《关于协助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开展代表联系群众活动的通知》,协助代表确定3名固定联系群众;印发《关于做好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联系委员、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主任会议成员、委员、代表联系的重点及主要内容、联系方式和具体联系名单,进一步强化主任会议成员、委员、代表、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多措并举,助力代表履职能力建设。组建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工作微信群,及时发布信息,保证群活跃度。扩大数量邀请上级和本级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邀请代表听取专题讲座。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参加政府及两院组织的活动。推荐代表入选省人大立法智库。推进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对近400名代表进行注册管理,加强平台的日常应用。
(七)讲程序,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进一步加强与省委组织部和“一府一委两院”有关部门联系,严格把好“一府两院”拟任人员的任职条件关和提请审议的文件初审关。及时起草主任会议提请的任免议案、重要人事任免、常委会党员大会领导讲话等相关材料,推进人事任免工作。上半年任免国家工作人员73人次,其中省政府32人次、省监察委员会7人次、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6人次、省高级人民法院5人次,省人民检察院23人次,组织任前发言12人次。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根据常委会工作安排,制定《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管理办法(试行)》。二是加强为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做好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代表履职登记服务协调工作,建立健全履职档案。邀请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发挥闭会期间代表(专业)小组作用,做好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拟于7、8月份邀请常委会领导带队到承办单位检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安排2—3个承办单位向常委会报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接受常委会监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培训工作。赴贵州、广西两省调研代表履职专题培训的经验与做法。拟于10月份在北京组织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省人大代表举办省人大代表第二期培训班。三是切实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工作。组织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开展循环经济发展专题调研活动。做好台湾全国人大代表来青调研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召开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协调会,为明年全国人代会提出更好意见建议做好服务保障。四是强化自身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