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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区市人大研究室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调研组

日期:201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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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研究室被称为“智囊团、思想库、参谋部”,其工作直接影响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作用的发挥。为全面了解各省区市人大研究室的基本情况,总结经验,提升工作,我们向全国31个省区市人大发放调查问卷(收回25份),并通过网络检索、电话询问等方式,调查了解机构级别、名称、经费、刊物、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职责等内容,基本掌握了各省区市人大研究室的有关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级别及名称。在调查了解到的25个省级人大研究室中,16个省区市的人大研究室隶属于常委会,为正厅级机构;9个省区的人大研究室隶属于常委会办公厅,为副厅级或正处级机构,其中副厅5个(内蒙古、河南、广西、新疆和青海),正处4个(江西、广东、西藏和宁夏)。正厅级建制的比例占调查总数的64%,副厅级建制的比例占20%,正处级建制的比例占16%(见图1)。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逐步健全完善,人大研究室的地位和作用变得日益重要,各地人大也更加重视人大研究室的工作和建设,各省区市的人大研究室在过去十年中逐步升格为正厅或副厅级建制。

 25个省份中,正厅级建制的研究室名称均为“省(区、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厅或正处级建制的研究室均为“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另外,新疆则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调研室”。研究室名称上的一致性表明其工作中“调查与研究”的职能定位(见表1)。

1:各省区市人大研究室机构名称

机构名称

省份

占比

省(区、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16个)

北京、天津、辽宁、吉林、上海、浙江、安徽、山东、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

 

64

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9个)

内蒙古、江西、河南、广东、广西、西藏、宁夏、新疆(调研室)、青海

 

36

(二)主要职责。各地人大研究室均以人大制度理论和工作研究为首要任务,其次是起草领导讲话和综合性文稿,直接为常委会行使职权和开展工作提供参谋、咨询和综合服务。由于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不同,有些省区市的人大研究室还承担人大宣传、报刊编辑、信息资料收集、人大干部培训等职能。在25个省区市人大研究室中,承担人大新闻宣传职能的有16个,占调查总数的64%;承担报刊编辑职能的有18个,占调查总数的72%;同时承担新闻宣传和报刊编辑两项职能的有12个,占调查总数的48%。承担工作职责较多的人大研究室其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相对较多,但也有不相称的情况。江西、西藏、宁夏和青海等四个中西部省区人大研究室的编制数额少、组织架构小,但职责任务并不少,“超负荷”运行。东部地区的广东等省虽然编制数较少,但也只承担理论和实践研究职责,不承担常委会报告、领导讲话等文稿起草任务。

(三)办刊情况。在所调查的25个省份中,各省区市人大研究室基本上都有自己的报刊(见图2)。其中,2份刊物以上的4家,占调查总数的16%;1份刊物的14家,占调查总数的56%;没有办刊的7家,占调查总数的 28%。在16个正厅级研究室中,办刊的有12家,占75%;在5个副厅级研究室中,办刊的2个(新疆、青海),占40%;在4个正处级研究室中,办刊的4个,占100%;所办刊物对外公开发行的有8家,不对外公开发行的有10家。各省区市人大研究室都十分重视人大宣传平台建设,把人大宣传和人大研究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宣传质量,展示研究成果。

  

(四)经费情况。各省区市人大研究室的工作经费基本为实报实销。各省区市之间经费数额悬殊,差别很大,大致规律是经济发达地区经费较为充裕,欠发达地区经费偏少,特别是西部地区经费短缺严重。在正厅级人大研究室中,湖南省经费最多,每年305万元;贵州省和甘肃省最少,每年20万元。在副厅级人大研究室中,新疆自治区人大研究室的工作经费和调研经费实报实销外,还有其他经费每年50万元;青海省经费最少,每年10万元。在正处级人大研究室中,广东省经费最多,每年16万元;江西省经费最少,每年5.2万元。在西北五省区中,陕西省经费最多,每年47万元;青海省经费最少,每年10万元。各地人大研究室经费的多寡除了与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紧密相关外,还与当地党委和人大常委会的重视程度密不可分。位于中部地区的湖北、湖南及西北地区的新疆虽然经济上落后于东部地区,但人大研究室的经费保障却并不逊色。

(五)人员编制。25个省区市人大研究室中,工作人员编制数在30人以上的2个,占调查总数的8%;2029人之间的3个,占12%;1019人之间的13个,占52%;在510人之间的7个,占28%(见表2)。

2:人大研究室编制数统计表(单位:个)

地区

总编制数

实有数

地区

总编制数

实有数

地区

总编制数

实有数

北京

31

25

江西

8

6

四川

13

11

天津

14

12

山东

17

17

贵州

11

7

内蒙古

11

16

河南

12

12

云南

21

21

辽宁

9

9

湖北

19

17

西藏

8

7

吉林

8

7

湖南

14

13

陕西

16

16

上海

23

23

广东

5

5

甘肃

12

11

浙江

30

27

广西

12

12

宁夏

5

5

安徽

25

25

重庆

13

12

新疆

12

11

青海

5

5

 

 

 

 

 

 

 

各省区市人大研究室的人员编制差别较大,在副厅级以上建制的人大研究室中,编制数最多的是北京市31个,编制数最少的是青海省5个,与处级机构的广东、宁夏相等。编制数10人以上的占72%;东、中部省份的编制数较多,西部地区编制数较少(见图3)。各地的人员编制数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人口总数、机构设置有密切的关系。

 

 

 

 

 

 

 

(六)机构设置。在所调查的25个省区市中,除吉林、西藏、广东、江西、宁夏和青海6个人大研究室没有下设机构外,其余19个人大研究室均有25个内设机构,下设2个以上机构的占76%。其中,下设2个机构的9家,占36%;下设3个机构的5家,占20%;下设4个机构的4家,占16%;下设5个机构的1家,占4%(见表3)。各地较为普遍的做法是副厅级以上研究室担负调研、新闻宣传、刊物编辑等职能,并在研究室下设相应处室。

3:人大研究室内设机构统计表

地区

下设机构

北京

综合处、调研处、理论处、新闻处、《北京人大》编辑部

天津

综合处、调研处、新闻处、期刊处

内蒙古

综合处、宣传处、信息调研处

辽宁

办公室、调研处

吉林

办公室

上海

调研处、宣传处、月刊编辑部

浙江

调研处、信息处、新闻宣传处、《浙江人大》杂志社

安徽

调研处、宣传处、信息处

江西

山东

综合处、调研处、宣传处

河南

综合处、宣传处

湖北

综合处、调研处、宣传处、《楚天主人》杂志社

湖南

办公室、新闻处

广东

广西

综合处、宣传处

重庆

综合处、调研处

四川

综合处、调研处

贵州

综合处、调研处

云南

办公室、调研处、宣传处、《云南人大》杂志社

西藏

陕西

办公室、调研处、宣传处

甘肃

综合处、调研处

宁夏

新疆

办公室、人大干部培训中心

青海

 

(七)研究室主任配备情况。各地人大研究室的建制有正厅、副厅、正处不等,研究室主任的配备情况也不相同(见表4)。其中,研究室主任是所在省区市人大代表的16个,占调查总数的64%;是省级人大常委会委员的9个,占36%;是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的11个,占44%;由常委会副秘书长兼任研究室主任的1个,占4%。

21个副厅级以上的人大研究室中,其主任是本级人大代表的占76%,是常委会委员的占43%,是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的占52%,由常委会副秘书长兼任的占5%。由此看出,大多数省区市对人大研究室主任的配备颇为重视,也有少数人大研究室主任的配备较低。

4:人大研究室主任配备情况

项目

省份

是本级人大代表

北京、天津、辽宁、吉林、上海、浙江、安徽、山东、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

是常委会委员

北京、辽宁、吉林、浙江、安徽、山东、湖南、重庆、贵州

是机关党组成员

辽宁、浙江、安徽、山东、湖北、湖南、广西、重庆、贵州、云南、陕西

由副秘书长兼任

辽宁

 

二、主要问题

多年来,各省区市人大研究室在本级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有部分省区市人大研究室在整个地方人大工作中还没有摆上应有的位置,存在的一些问题还制约着研究室工作的有效开展。主要表现在:

(一)工作职责不合理、不一致。有的人大研究室重文稿服务,有的则重调查研究,还有的兼有会议服务、新闻宣传、报刊编辑、人大干部培训等职能,不一而论。个别人大研究室的机构与职责脱节,比如办公厅设有秘书处,但部分工作职责仍由研究室承担,致使研究室工作任务过重。

(二)机构设置不规范、不统一。有的属常委会正厅级工作机构,有的属常委会办公厅副厅级或正处级工作机构。而研究室主任的配备更是参差不齐,差别很大。人大研究室机构设置的乱象,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各地间的正常交流,影响了应有功效的发挥。

(三)人员编制数量少、力量弱。各地人大研究室的编制数差别很大,最多的有30余人,最少的只有5人。相对工作职能,大多数省份的编制数普遍偏少,工作任务过重,导致各地人大研究室“小马拉大车”,在工作中疲于应付文字工作,疏于人大理论和工作研究,难以保证工作质量。

(四)经费保障差别大、机制缺。对比各地人大研究室的经费数额,多则数百万元,少则几万元,相差悬殊。除个别省区市人大研究室经费充足外,大多数省区市人大研究室均存在经费不足的问题,西部地区尤为突出。工作经费特别是调研经费的短缺,致使很多工作项目无法深入,甚至无力开展。

三、几点思考

在一定意义上,人大研究室可称之为人大机关的“CPU”。如是,提高其性能,发挥其功效,则显得愈加迫切和重要。

(一)规范机构设置,发挥应有功效。目前,大部分省区市人大研究室的规格为正厅级,承担调研、新闻宣传、刊物编辑等职能。实践证明这种做法科学有效,有利于资源的整合利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对研究室进行重新审视和定位,将研究室规格统一调整为正厅级,设置相应处室,理顺工作职责,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其职责相匹配、与其任务相适应。

(二)合理确定编制,加强队伍建设。合理的人员编制是做好工作的保证。应根据工作需要,适度增加人大研究室编制,同时严格考核,面向社会进行招录,确保综合素质高的年轻干部充实到人大研究室队伍当中。本级人大常委会机关要加大对研究室干部的教育培养和提拔使用力度,使研究室的干部有学头、有干头、有奔头。

(三)完善保障机制,提供必要条件。经费是有效开展工作的必需。鉴于研究室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本级人大常委会要在财力、物力上给予一定倾斜,保障研究室工作和调研经费,改善研究室办公条件,使研究室干部有能够静心思考、专心写作的办公用房,有能够外出调研、参加有关活动的交通和通讯工具,确保研究室工作正常开展。

(四)重视信息资料,夯实基础建设。信息资料是搞好研究工作的基础。研究室要把握人大资料的准确性、权威性、时效性的特点,着重抓好信息交流传播渠道建设,加强有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信息摘要工作,抓好人大图书资料馆(室)建设,逐步加快信息处理和图书资料管理的自动化、网络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调研组成员:多杰群增 赵宏强 陈德华  执笔:陈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