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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全省人大工作深入发展

——学习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的体会

日期:2012-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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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是在我省经济加速发展、产业加快转型、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加速推进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上强卫书记所作的报告,主题鲜明、内涵丰富,重点突出、表述新颖,全面总结了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新青海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高度概括了推动青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思路和办好青海事情必须坚持的基本经验,明确提出了今后五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任务,战略性、指导性很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省委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紧抓机遇,开拓进取,胜利完成了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开创了新青海建设新的生动局面,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继承历届省委治青理政经验的基础上,在总揽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建设的实践中,积极探索、初步形成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自信、开放、创新的青海意识,积极践行“五个特别”的青藏高原精神、“人一之、我十之”的实干精神和“大爱同心、坚韧不拔、挑战极限、感恩奋进”的玉树抗震救灾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保护生态三大历史任务,始终坚持发展支撑、特色引领、集聚带动、协调推进,着力推动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和统筹发展,努力探索具有青海特点的科学发展模式,奋力闯出欠发达地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成功之路,为夺取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新胜利而努力奋斗的科学发展思路。从青海这几年的发展实践来看,这一思路上合中央决策部署,下合省情实际,体现了省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筹帷幄、驾驭全局的施政能力,反映了青海各族人民追求幸福美好生活的强烈愿望和热切期盼。

二、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广大人民充分享受改革发展带来的成果。这五年,省委带领全省各族人民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国家支持青海等省藏区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机遇,经济社会取得了跨越式发展。2011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635亿元,超过了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经济突破千亿元的发展预期,经济总量和总财力提前实现翻番,累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374亿元,先后建成了一批事关青海长远发展的重大基础项目,同时,用于民生领域年均财政支出增长率30%,占总支出的75%,城乡居民收入实现两位数增长,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职工养老金水平、新农保覆盖率等民生指标走在了西部乃至全国前列,有力地提升了全省各族人民的自豪感和幸福感。

三、十一届省委任期的五年,是着力打造“大美青海”品牌,青海知名度大幅度提升的五年。这五年,“环湖赛”、青海湖国际诗歌节、“三江源”国际摄影节等文化品牌影响力日益增强、青洽会、藏毯国际展、清真食品节等重大经贸活动日趋活跃,青海正在自信开放地融入全国,走向世界。

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改善的五年,也是全省各族群众民主观念和法制意识明显增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影响力和保障力明显提升的五年。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把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作为重大责任,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根本目标,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了今后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新的形势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人大工作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着力从三个方面入手,促进人大工作深入发展。

一是理清工作思路。当前,人大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监督法的颁布实施和中央9号文件的下发,有力地规范和推动了人大工作,另一方面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形势对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要深入分析新形势,着力研究新问题,切实理清工作思路,不断推动工作发展。在立法工作中,根据需要制定执行性地方性法规,慎重制定先行性地方性法规,重视制定自主性地方性法规。要下大力气解决重复立法、随意立法问题。我省有地方立法权的各自治州、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近,许多问题都具有共性特征,因此,对有关问题可以考虑以省级立法的形式加以规范,对已有上位法,或条件和时机还不成熟的,可先以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或者以人大决定的形式加以规范,确有必要时再制定出台新的法规,从而节约立法资源,减少立法成本,提高立法效果。在监督工作中,要用足用活监督法规定的刚性监督形式,树立人大权威,增强监督实效。要把人大监督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在继续开展好江河源环保世纪行等活动的同时,精心策划,组织新闻媒体对常委会会议审议重要议题、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深入报道,提高人大监督的社会效果。要研究工作方法,完善工作制度,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提高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和全省工作大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人大工作应着力关注、保障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文化发展。深入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督促政府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认真实施文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提升服务水准,推进文化名省建设,维护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二是改善民生。突出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三农”、医疗卫生、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问题,加强立法和监督工作,开展调研和代表视察等活动,使广大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三是生态建设。认真实施生态立省战略,加强生态保护方面的立法工作,制定青海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和青海省湿地保护条例,依法推进我省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四是玉树重建。省人大常委会要高度重视重建工作,着力深化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和审议玉树灾后重建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督促政府加强和改进工作,加快重建步伐,如期完成重建任务。

三是加快工作创新。要努力推进方法创新,不断探索增强人大工作实效的新方法、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新途径;要努力推进制度创新,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从组织制度、运行机制、议事程序、工作制度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创新,不断健全和完善履行职责的各项制度,形成适合国家权力机关特点的、充满活力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进一步促进人大各项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使我省人大工作更加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作者: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