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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人大机关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的实践与思考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委

日期:201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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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实施以来,省人大常委会机关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着眼规范工作,提升水平,扎实开展构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的探索实践,有力地推进了人大机关反腐倡廉建设,为保障和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和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加强教育、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构建人大机关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要在统筹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努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不断提高预防腐败能力和水平。”这些论述,是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新概括,为我们充分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保障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健康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反腐倡廉建设的实践表明,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制度化的根本保证。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承担着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任务,在加强和推动全省反腐倡廉建设中起着示范和带动作用。加强人大机关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落实依法治省方略,全面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有利于增强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大机关的贯彻落实;有利于发挥人大机关的职能作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发展,维护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中纪委六次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廉政制度意识和遵守制度、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紧贴工作、大胆实践,积极构建具有人大机关特点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机关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坚持紧贴工作,大胆实践,通过实施“五力”建设,构建起了具有人大机关特点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既规范了机关各项工作,又有力地推进了反腐倡廉建设,较好地发挥了制度在反腐倡廉中的根本性和基础性作用。
严密组织,加大制度领导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切实加强领导,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提出具体指导意见。机关党组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精神和常委会党组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省委和常委会工作大局,坚持把制度建设纳入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部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出加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机关纪委、各党支部和机关各部门结合部门和处室工作实际,针对履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建立健全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配套措施,推进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在推进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的实践中,我们把抓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与做好人大机关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坚持将组织领导落实到人、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具体责任落实到人,始终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做到了安排部署到位、组织实施有力、规章制度完备。
       强化理念,加大制度学习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不断加强学习教育,持续强化制度理念。机关党员干部要做到遵守制度、执行制度,最根本的是要牢固树立和自觉实践制度理念。这就需要持之以恒开展制度学习教育,打牢机关党员干部遵守制度、执行制度的思想基础。机关党组始终坚持把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融入到机关政治理论学习教育之中,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和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常委会党组中心组学习、机关集中学习和各党支部学习等形式,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省委书记强卫在省纪委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文件,不断强化机关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意识,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常委会领导和机关党组负责同志经常在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会、党员干部大会上强调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严格遵守并认真执行廉政工作制度要求,坚持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警自律。“严守准则、勤廉履职”主题教育宣传月活动期间,坚持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重点,大力开展理想信念、廉洁从政、作风建设、抗震救灾精神等教育活动。机关党委、纪委适时开展廉政党课、反腐倡廉主题报告、廉政征文、诗歌朗诵等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参加《廉政准则》知识答题和知识测试。通过广泛深入地学习教育,机关党员干部的法规意识和制度理念进一步树立,廉洁从政的思想观念进一步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根基进一步夯实。
       锐意开拓,加大制度创新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不断开拓创新,保持制度发展的活力。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人大机关的作用越来越重要,需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在自身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日常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要求。坚持完善人大履行职权的具体程序和规定,加强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建设;坚持对机关各个部门、各个职位进行科学的定岗定责,完善工作职责和协调运行机制,办公厅对所有的工作职责、议事规则、工作制度、办事规定等进行收集整理,形成了《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制度汇编》,便于参考执行,从而提高国家权力机关的运行质量和决策水平。制度的根基在于创新。我们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任务需要,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提高,努力使机关工作制度不断丰富和完善,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如在提高机关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方面,始终坚持规范、完善绩效考核的程序、标准、奖惩措施等制度,杜绝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激发机关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建立督查通报、会议签到等制度,保证人大各项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效果。坚持修改、完善和制定机关党务公开、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财务管理规定、车辆管理规定、公文处理规范、文印管理规定、文稿审签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机关工作优质高效运转。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民主推荐、考察预告、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任干部的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这些创新举措,达到了规范、完善和健全管理制度,促进机关工作科学发展的目的,进而推动了人大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进程。
       突出重点,加大制度建设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突出重点领域,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规定。近年来,我们按照务实管用的原则,不断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制定出台了《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和《青海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从法律和制度层面上为人大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了保障。按照机关“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安排意见,对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各项制度认真进行了清理,及时清理了与发展要求不适应和国家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不符合的规章制度12件,修订了《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处级以上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以及对有关机关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以及重要信息报送、保密、节能、财务管理、网络管理、办公自动化管理、车辆管理等方面的100多项工作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和完善,研究制定了《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财务管理办法》、《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创先争优考核评比办法(试行)》等制度。近期又对《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办法》、《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工作办法》、《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书记岗位责任制》、《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工作职责》、《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议事规则》、《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的承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谈话制度》和《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员干部廉政诫勉谈话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为进一步规范常委会机关各项工作,推进工作任务落实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通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我们基本建立起了符合法律规定和人大机关工作实际,体现党的政策和人大机关工作高效运行的制度体系。
       紧盯难点,加大制度执行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不断加大制度执行力,保证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自觉执行制度、主动维护制度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的根本。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的落实,既是制度建设的本质要求,也是检验制度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加大制度执行力的有效手段。多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工作,坚持把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年度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专题研究部署,抓好工作落实。为了切实加强和促进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从制度上保证机关党组和各级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机关党组2010年以来,先后三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工作,听取纪检部门的工作汇报,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基本形成了机关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规章制度执行到位。狠抓涉及人财物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相关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严格财务管理和办公设施采购、管理、使用等规定。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坚持以身作则,主动做自觉执行制度的表率,带头领会制度、严格执行制度、督促检查制度、总结完善制度,以模范执行制度的实际行动,来感召和带动人大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各项制度,真正做到了执行制度不变通、不走样,较好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在机关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有力地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但与省委和省纪委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明显差距,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加强。
       三、着眼实际、积极探索,大力推进人大机关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健康发展
       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不断探索和研究,既要加大教育力度,提高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对反腐倡廉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又要解决好建设中存在的各种突出矛盾和问题,既要及时修订完善各项法规制度,又要加大制度的执行力,从而推进人大机关反腐倡廉建设健康发展。
       探索建立制度学习机制。制度需要经过组织的提出,干部职工的讨论,反复修改形成共识后才能出台。因此,必须探索建立有效的制度学习讨论机制,集大家的智慧,聚集体的力量,树良好的氛围,使各项制度成为党员干部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要坚持把制度的学习教育纳入机关中心学习组和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的统一部署,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运用传统教育手段与运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手段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加深对规章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从而增强遵守党纪党规的自觉性。
       探索完善制度监督机制。对制度执行情况经常地、认真地、实事求是地进行督促和检查,既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堵塞工作的漏洞,又能推动制度的实施,促进工作的开展。因此,每一项制度出台后,必须认真督促检查,并坚持客观性、全面性、目的性和经常性的原则,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的方式,随时掌握制度执行的进程,及时纠正偏离制度的行为。同时,要通过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反过来分析制度本身还存在什么缺陷和不足,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使制度更加科学、合理、可行,更加具有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坚持把监督检查反腐倡廉制度落实情况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加强对干部任免、物资采购、固定资产维修招投标等重大事项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监督。在强调党员干部自律的同时,也要重视他律,强化来自多方面的监督,特别是要对干部职权的行使、权力的运用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要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力求措施在前、防范在先,进一步强化监督力度,严格工作程序,促使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严格依法办事,廉政勤政,自觉维护人大机关的良好形象。
       探索强化制度落实机制。制度的生命在于落实,再好的法规制度,如果不去执行,也会形同虚设,甚至导致人们对制度的漠视。抓落实,既是一种工作方法,更是一项工作职责。因此,要在抓制度落实上狠下功夫,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责任追究,通过落实责任和实施责任追究,确保制度的贯彻落实,更好地发挥法规制度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保证作用。人大机关工作面广量大,任务繁重,标准要求高。要针对人大工作性质和机关特点,认真总结,找出新时期落实制度的特点和经验,对执行制度好的,要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激励机关党员干部争当遵守制度的模范;对执行制度差的,要采取个别谈话、通报批评等多种形式,帮助其改进不足,督促其以后严格按照制度规定依法办事。要把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纳入机关工作考核内容,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并实行奖惩制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在实处、发挥作用、收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