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财经委员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立足本省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探索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有效方式和途径,围绕全省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大局,努力做好经济立法和监督工作。
一、提高质量,积极开展经济立法工作
财经委在开展法规起草、协调、初审修改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开立法、民主立法,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切实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第一,从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出发。目前,对我省来说,最大的需要就是加快地方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现实生活水平。要促进地方经济更好更快发展,人民生活更快改善,就有必要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比如,随着我省市政公用事业快速发展,2009年我省制定了《青海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为促进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同时,随着我省促进旅游发展改革措施的实施和新兴旅游方式的兴起,重点景区管理体制的深化改革,旅游规划体系的逐步完善,全方位开放的旅游市场格局初步形成,为了满足旅游业发展的需要,2010年及时修订了《青海省旅游条例》。第二,坚持公开立法和民主立法。只有坚持公开立法和民主立法,才能敞开群众参与立法和监督立法的大门,才能反映广大人民的根本意志和利益,才能使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更加符合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我们在每一项法规草案的起草阶段,都要针对法规草案中的重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并邀请有关专家学者进行论证,充分贯彻落实好民主立法精神。第三,注重沟通协调,争取支持。我们在立法工作中一直比较注意与政府各部门的协调,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尽量避免制定出的法规偏向利益的某一方。委员会参与经济立法时,及时向常委会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常委会领导从法规的体例结构、立法宗旨、调整范围以及具体的条款内容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委员会在提前介入阶段,对政府部门的职能和权限、监督形式和内容以及利益调整等重大问题,及时与政府相关部门交换意见,把问题尽量解决在常委会审议之前;在修改过程中,遇到一些重要的、有争议的问题,委员会主动进行沟通,通过会议或其他形式协调解决。第四,提倡少而精的理念。立法选项要少而精,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等宏观政策研究部门的力量,发挥有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人民团体等方面的积极性,结合当地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分门别类进行较为系统的研究,有重点地挖掘并培育既有地方特色,又有质量效益的法规项目。立法内容提倡体例上的简洁明了,不生搬硬套,不刻意追求大而全,有几条就定几条,尽力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地方特色,避免照抄照搬上位法的条文,力求法规条文规定的界限清楚、具体,能为执法提供一个明确、清晰的依据。注意立、改、废相结合,在注重制定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法规的同时,也注重修改、废止那些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条款和法规。2010年,按照常委会的工作计划,对财经委负责联系的地方性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财经委审查提交的打包废止提案6件、打包修改提案9件、列入以后年度立法修改7件。
二、突出实效,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我们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协助常委会精心筛选执法检查项目,不断改进执法检查方式,积极探索执法检查新途径,注重加强执法跟踪监督,增强执法检查实效,推动了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在本省的贯彻执行。第一,有针对性地筛选执法检查项目。近年来,我们选择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一方面围绕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开展执法检查,另一方面坚持以人为本开展执法检查。为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推动各级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我们开展了《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有力地推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在我省的贯彻实施。第二,执法检查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我们在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改进执法检查方式,努力探索执法检查工作新途径,使执法检查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抓好执法检查的基础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组织执法检查组成员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辅导,使执法检查组成员进一步了解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重视执法检查的民众参与度,发布执法检查公告,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向社会公开征求对法律实施的意见建议和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坚持邀请当地省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的制度,并邀请媒体记者随行采访报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创新检查方法,这几年我们通过听取汇报、重点检查、召开背靠背座谈会、问卷调查、实地查看、个别走访和随机抽查等多种形式,尽可能全面掌握法律实施的真实情况。第三,注重在提高执法检查实效性上下功夫。执法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组及时向常委会提出执法检查报告,对所检查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执法工作的建议;对有关法律、法规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执法检查报告及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政府研究处理,并向常委会提出研究处理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政府对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报告,向社会公布。工作实践中我们体会到,只要真监督、敢监督,真正按照监督法规定去做,抓住问题不放松,执法检查就一定能够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就一定能够不断增强人大常委会的权威性。
三、突出重点,不断提高经济工作监督成效
突出重点、增强实效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关键。今年以来,财经委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拓展监督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努力在提高监督工作成效上下功夫。第一,围绕中心选题,突出重点做好专项工作。围绕工作大局,选准重大问题开展监督工作,是做好监督工作的前提条件。财经委根据常委会的部署安排,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所作的一系列发展战略决策,认真做好监督工作。近年来,建议常委会听取并审议了“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业化进程、旅游业发展、交通建设、社会保障等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玉树遭受重大地震灾害的突发情况,财经委及时调整了工作计划,建议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玉树地震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玉树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使用情况报告》,形成审议意见转送省政府。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把以人为本、尊重科学、保护生态、促进团结贯穿于灾后恢复重建的全过程,科学重建,廉洁重建,有力地推动了灾后重建工作。第二,深入调研,认真搞好计划审查,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在计划审查监督工作中,财经委十分注重加强对全省经济运行情况中突出问题的分析研究。近两年,针对经济运行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物价调控任务难度增大,城乡居民增收困难,节能降耗任务艰巨,完成年度控制目标压力增大等突出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财经委结合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提出了继续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调整,继续扩大城乡消费需求,保持物价基本稳定,继续落实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等方面的对策性建议,为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加强监督,突出规范预算的编制和执行
近年来,我们把预算监督作为经济监督工作的重点,积极探索运用多种监督形式,支持和促进政府及其财政、审计部门等多元监督主体对预算的监督,有效推动了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第一,严格预算审查,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财经委对提请代表大会审议的省级部门预算草案加大了审查工作力度,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并按法律规定如期向人民代表大会提交预算编制的初审材料,在此基础上结合调查研究,对预算编制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在代表大会期间,综合各代表团意见提出了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大力支持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加强增收节支工作,确保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坚持依法理财,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监管水平的建议。第二,注重跟踪监督,增强预算执行的约束力。2010年,财经委一方面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调研,在赴部分市、县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听取省财政厅和部门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并就调研中所了解的问题与省财政厅沟通交流,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强化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针对支出预算执行率较低,资金结转结余较大等预算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建议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预算,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维护预算的严肃性。财政部门采纳了这一建议,并采取多种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当年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执行率达到86%,比以往年度有了较大的提高。第三,完善监督程序,增强预算管理的规范性。财经委严格按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规定的原则,不断细化预算的监督内容、完善监督程序,增强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在充分发挥好计划和预算咨询委员会各位委员作用,为计划预算初审工作提供咨询和帮助的同时,注重发挥审计部门在决算审查中的作用,不仅把审计机关每年向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关于上一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作为人大审查财政决算草案的重要参考依据,而且不断支持审计机关加大对部门预算的审计力度,进一步提高了决算的严肃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加强和改进人大财经监督的几点思考
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对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以及“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至关重要。因此,必须在体制机制上不断完善,方式方法上不间断探索,才能更好地发挥人大监督作用,才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不断变化的人大财经工作的新要求。
一是要在更新观念,树立创新意识上下功夫。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增强,作为人大监督机关,更要把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作为监督工作的前提,树立“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的理念,紧紧围绕工作大局,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努力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大胆探索、积极实践,要在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上有所作为,勇于作为,做到既不越位,又不失职。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才能把监督法贯彻并落到实处,才能不辜负人民的重托,才能更高好地把监督工作深入开展,并不断取得监督实效。
二是要在突出重点,增强实效上下功夫。人大财经工作要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围绕事关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切实把握监督的重点,增强监督的实效性。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加大对计划和预算执行的监督力度,推动经济良好运行,提高各项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健康发展。加强对全省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建设和关乎国计民生问题的监督,督促政府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重点项目、重点建设、重点工作的推进。加强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妥善处理和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切身利益问题,及时化解社会各类矛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继续完善经济领域的立法,下功夫制定出一批当前发展急需的、又有地方特色、真正管用的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坚实的法制基础。
三是要在建立健全制度,规范监督程序上下功夫。监督工作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在监督工作中,要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的工作思路,结合形势的发展变化和工作需要,积极探索监督工作的形式和方法,不断建立健全和完善有助于落实监督法的相关配套制度,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并制约经济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监督,以保障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四是要在加强自身建设,增强监督能力上下功夫。提高监督水平,关键在于提高自身的监督能力,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要求,建立经常性的各种培训学习长效机制,完善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不断加强对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通过强化学习,使自身的监督能力更加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组织建设,优化干部队伍,加大人大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交流力度,增强干部队伍活力。
这些年来我们虽然在人大财经监督工作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取得一定进步,但也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比如,对全省经济领域涉及的深度和经济形势的研究分析不够;计划预算的实质性审查尚待进一步加强;经济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探索,不断完善,以促进我省人大财经监督工作更有成效。
把握大局认真履职努力做好新形势下人大财经工作
青海省人大财经委员会
日期:201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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