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实事求是,敢于承认不足,许多内容都关注民生问题。温总理说:“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温总理曾在多个场合强调政府“要让老百姓活得更有尊严”,这次又将“尊严”二字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使“让人民活得更有尊严”首次成为政府工作目标,这是了不起的进步。
“要让老百姓活得更有尊严”!这句话掷地有声。这是党和政府对世人的郑重宣示,对全国人民的郑重承诺。这不是宣传鼓动口号,而是应当扎扎实实地践行的施政理念和目标要求。老百姓必然会把它作为衡量政绩和诚信的一条重要标准。如何将这个宣示和承诺变为现实,这是需要我们各级领导认真思考的问题。
温家宝总理对“尊严”的含义作了明确界定,共有三层:第一,每个公民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由和权利,国家要保护每个人的自由和人权。无论是什么人,在法律面前都享有平等。第二,国家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必须以每个人的发展为前提,因此,我们要给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让他们的聪明才智竞相迸发。这三点,比较全面地概括了人的尊严的内涵,既切合中国当前的实际,也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要让老百姓活得更有尊严”,进一步提出了一个重大的理论命题。这就是:马克思主义怎样看待人、社会主义应当怎样看待人的问题。讲马克思主义,实践马克思主义,都是为了实现人的解放。实现人的解放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社会主义是实现人的解放的一个重要阶段。如何对待人,是社会主义的根本问题。对于“要让老百姓活得更有尊严”这句话,我们应当从这样的高度来认识和理解。
我国经过了长期的封建社会,封建社会的影响很深。由于没有经历资本主义发展阶段,人类在反封建斗争中形成的人权、人性、人道等观念,在我国很薄弱。马克思说过,封建专制制度的唯一原则就是轻视人类,使人不成其为人。专制君主总把人看得很下贱,君主政体的原则总的说来就是轻视人、蔑视人。在我国的封建社会,也是这样。在我们现实社会生活中,轻视人、蔑视人、使人不成其为人的丑恶现象,践踏、伤害人的尊严的现象,不断被揭露出来,屡见不鲜, 触目惊心。比如,黑砖窑事件、奴隶式用工、违反安全规定开工生产造成众多人员伤亡、同命不同价、某些官员对待人民群众的粗暴态度,等等。因此,从思想教育和制度改革两方面入手,坚持不懈地消除封建残余影响,是实现尊重人、使人更有尊严的重要条件。
提出“要让老百姓活得更有尊严”,是对“以人为本”的深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出发点和归宿。“以人为本”,包含了深刻而丰富的内涵。人民的幸福和尊严,是其中的要义。解决民生问题,使老百姓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涉及诸多方面,要做许多具体的事,但不能就事论事,要从人民群众的幸福和尊严这样的高度,从以人为本的高度,来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
落实“要让老百姓活得更有尊严”,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包括某些理念的调整,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等等。“要让老百姓活得更有尊严”,各级政府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公共服务,逐步形成惠及全民、公平公正、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应兴应革的事甚多,决非易事。学有所教、劳有所得、住有所居、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等民生问题解决好了,民众的尊严实现才有更多保障。“让老百姓活得更有尊严”,一方面,要靠党和政府领导大家推进改革开放,落实有关民生的各项政策和举措。另一方面,需要强调的是,人的尊严还是要靠自己的努力和奋斗,不能坐等尊严的到来。上世纪80年代,当农民工出现在城市,干最苦最累最脏的活,过最差的生活,最初有许多人看不起他们,但是,经过他们忍辱负重,艰苦奋斗,城市人逐渐认识到,城市的正常运转离不开他们,他们的价值逐渐被人们认识,得到社会公认。他们终于成为13亿中国人民中的一个重要群体,即“农民工”。现在,全国人大代表中已经有了“农民工”的身影。他们靠自己的努力和奋斗,赢得了尊严。
“活得有尊严”这个目标的真正落实,将从根本上完善国家发展目标和政府工作纲领,从而成为历史性的大事件。让羸弱者感觉到生活的温馨,让普通人感觉到生活的幸福,让更多的人感觉生活在这个国度的骄傲、自豪,“给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相信这是温总理的期待,也是我们共同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