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职促发展 砥砺奋进谱华章

日期:2017-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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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年,在青海高原发展史上只是时间长河中的一瞬,但在青海人大发展进程中确是浓墨重彩的一笔。
  五年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肩负人民重托,承载神圣使命,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改革创新中发展、建设“三区”中奉献、推进转变中前行,始终与省委中心工作同心同向、与青海改革发展同频共振。五年春华秋实、硕果累累、亮点纷呈,截至2017年6月,共审议省级地方性法规38件,制定17件,审查批准和修改废止西宁市地方性法规和自治州、自治县自治条例、单行条例41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各项报告23个,开展执法检查6项、专题询问5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00余人次,形成了生态领域创制性立法、加大民生监督和预算监督、持续开展专题询问、推进“两室一平台”建设、建立“三联系”制度、加强重点建议督办、深化执法检查等工作新亮点,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做出了人大贡献。
  这五年,是把牢政治方向,在扎扎实实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坚定履责、担当勇为的五年。
  省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在思想上坚决拥护核心,在组织上绝对服从核心,在行动上精准对表核心,自觉保持高度一致,坚定维护党的权威,更加扎实地把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坚持常委会党组集体学习制度,完善和丰富常委会专题讲座,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毫不放松加强党性教育,确保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不断探索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新路径新方法,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优势和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促进改革与法治齐头并进,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预算审查前听取省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若干规定,立法协商机制制度建立完善,基层联系点制度有效实施,人大代表网络履职平台管理制度逐步健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职向宪法宣誓制度等一批依法治省重点任务顺利完成,分两批落实了海东市和6个自治州的地方立法权,法治青海建设迈出新步伐。
  这五年,是聚力第一要务,在扎扎实实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上依法尽责、奋发有为的五年。
  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努力开创发展新境界。围绕推动转型发展,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报告,促进经济朝着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围绕推进供给侧改革,制定青海省动物防疫条例,依法促进养殖业发展;修改青海省旅游条例,加快旅游名省建设;修改青海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保障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修改青海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规范财政性资金的采购行为;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工业转型升级工作情况的报告,调研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情况,有的放矢地提出意见建议,促进解决制约发展的结构性、体制性矛盾和问题。
  这五年,是建设美丽青海,在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上强化职责、乘势而为的五年。
  省人大常委会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着力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保护“中华水塔”,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近年来集中出台的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可可西里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青海湖景区管理条例、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一批生态立法走在全国前列,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提供了法治保障和有力支撑。生态监督多管齐下、整体推进,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结合审议报告,开展专题询问,不断增强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组织人大代表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开展调研和视察,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聚焦生态保护,持续开展以“保护三江源生态环境、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等为主题的江河源环保世纪行活动,使人大监督和舆论监督相得益彰。
  这五年,是增进人民福祉,在扎扎实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上为民守责、善治善为的五年。
  省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人民立场,维护人民权益,让各族群众不断有更多获得感。全力保障民生改善。制定青海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依法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紧盯食品药品安全和脱贫攻坚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专题询问应询承诺事项办理情况的报告,首次对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审议意见和应询承诺事项办理情况的报告,促进解决制约精准扶贫的短板瓶颈问题。审议食品安全法、献血法等实施办法,修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促进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工作,推动健康青海建设。大力推进社会治理。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先后制定了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审查批准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自治条例等,促进各民族团结共进。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30多年来,首次组织开展了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促进了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审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草案,不断推进基层民主和政权建设。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作出全面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稳定。
  这五年,是坚持固本强基,在扎扎实实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上立规定责、主动作为的五年。
  2016年是全省市州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之年,省人大常委会依法保障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及时修订青海省实施选举法细则、青海省实施代表法办法,作出有关选举时间、代表名额、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等决定;提请省委批转了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意见;设立联席会议,主任会议成员分组包片联点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实现了省委确定的“三个零”目标,创造了“坚持六个贯穿始终”的青海经验,得到全国人大和中组部的肯定和表扬。锲而不舍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省人大常委会持续推进中央2015年18号文件和省委实施意见落地生根,开展专题调研,代拟省委实施意见,召开人大系统会议率先学习贯彻,会同省委督查推动落实。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多次带队赴各地调研督查,同时召开市州县乡人大主任座谈会,加大省直有关部门协调力度,及时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明确无固定收入人大代表履职补助标准,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力量,规范乡镇人大机构名称和乡镇人大主席团组成等,促进解决了一些多年想解决而没有解决好的问题。中央和省委文件实施以来,全省县乡人大的机构设置逐步健全,工作力量持续加强,人员结构不断优化,各项经费基本保障,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县乡人大建设实现了新突破。从严从实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强化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机关作风持续转变。以省委巡视组专项巡视省人大机关党组工作为契机和动力,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培厚良好政治生态的土壤。注重上下联动增强工作合力。常委会把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作为应尽之责,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情况专题调研,受委托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围绕科技成果转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专题,开展了调研和视察。继续加强与全省各级人大的工作联系,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召开专题会议等多种形式,强化工作指导与支持,密切工作协同和交流,增强了人大工作的整体功效。
  五年的探索实践,使我们深切认识到,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政治方向。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始终在省委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全力推进省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保证党的主张、意图通过人大法定程序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必须科学民主立法,提升立法质量。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着眼立“良法”,主动对接全省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改革举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立法诉求,修改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程序规定,调整完善五年立法规划,制定进一步加强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审查报批法规条例工作的意见,规范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积极推进立法协商工作,落实立法专家顾问制度,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12家基层立法联系点正式挂牌运行,保证立法工作通民意、接地气。必须正确有效监督,增强监督实效。五年来,常委会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全链条监督、聚焦式监督、综合型监督,环环相扣,有力有效。特别是围绕监督重点,综合运用听取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监督形式,会前深入调研、会中认真审议、会后跟踪问效,监督工作与立法、决定及代表工作有机结合,监督工作前后连贯、内外联动,人大监督多管齐下,整体推进。必须尊重主体地位、发挥代表作用。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把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主要渠道和提高常委会工作质量的重要基础,“两室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快,全省“两室”(代表工作室、联络室)建设实现全覆盖;制定人大代表网络履职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各市州人大门户网站全部建成运行,县级人大门户网站全面推进,并向乡镇街道(社区)延伸。我省建设“两室一平台”的经验,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肯定。各级人大代表小组运用“两室一平台”,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围绕改革发展和立法、监督工作积极开展活动,代表履职活力不断增强。议案建议办理力度进一步加大。首次将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463件建议,全部通过网络履职平台办理,使代表建议在办理过程中实现流转节点全程可视和信息公开,提高了办理时效。联系代表和群众工作进一步加强。坚持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联系委员、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经常性走访联系代表,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扩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的立法调研和监督活动,保障代表知情知政、依法参与行使国家权力。必须始终与时俱进,勇于开拓创新。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依法行使职权与创造性开展工作结合起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大胆实践,积权探索人大工作的新路子,在完善监督方式方法、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健全代表工作机制、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逐步形成了一套比较健全的工作程序和制度,推动人大工作在总结创新中不断完善发展,充分展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蓬勃生机与活力。
  回首过去,成果辉煌;展望明天,任重道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确立了青海发展站在新起点上的历史方位,部署了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的主要任务,拓展了“四个转变”的发展路径,勾画了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的宏伟蓝图。新的目标新的任务在鼓舞和激励着我们。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贯彻省党代会精神,深刻理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意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高举“四个扎扎实实”这面引领青海未来发展的旗帜,以更加饱满的热情、自觉的态度、扎实的工作,履职尽责、奋发进取,为实现省党代会确立的目标任务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单位: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