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表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特别是县乡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2015年9月、2017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先后召开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座谈会、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从“加强”到“推进”的转变,表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持续发力,助推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提升到更高水平的决心和魄力;表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将为有力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发挥更加重要作用。
2015年11月,青海省委出台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和《实施意见》,主任会议成员多次带队分赴各地调研督察,加大与省直有关部门协调力度,及时制定出台配套措施,促进解决了一些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2016年8月,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展开,省人大及时修订青海省实施选举法细则、青海省实施代表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法律法规依据和保障;省人大常委会多次组成专项督导组深入2市6州指导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现了省委确定的“三个零”目标,创造了“坚持六个贯穿始终”的青海经验。这一系列做法既积极主动、重点突出,又立足实际、求真务实,有力推动了《若干意见》和《实施意见》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两年来,全省县乡人大以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和《实施意见》为契机,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全省县乡人大的机构设置逐步健全,工作力量持续加强,人员结构不断优化,工作经费基本保障,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呈现新气象新面貌。其间,涌现出一批履职尽责、一心为民,心系群众、踏实肯干的基层人大代表,他们近民身、听民意、传民声、解民忧,使老百姓真切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人民创造幸福生活的目标和决心。
“县集而郡,郡集而天下,郡县治,天下无不治。”县乡人大处位基层,承载民意,是我国地方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础。县乡人大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依法履职,扎实工作,切实做好党委交办的事项、法律规定的事项、自身建设的事项,努力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家权力机关、负有国家重要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要加强同上下级人大的联系和交流,形成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省各级人大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高举“四个扎扎实实”旗帜,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着力推进“四个转变”,不断推动人大制度、人大工作、人大建设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新青海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奋力开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新局面
日期:2017-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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