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林下经济发展情况及对我省的启示

日期:201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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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8日至23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邓本太带领考察组,赴内蒙古自治区学习考察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林下经济发展情况,书面掌握了自治区农牧厅、林业厅介绍的情况,实地察看了呼和浩特市和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盟部分旗县的龙头企业、家庭牧场、林产业加工厂、林下经济销售点,与当地干部群众和农林牧业产业经营者进行座谈交流,在了解情况中总结经验,在分析比较中研究我省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林下经济发展的对策。

一、内蒙古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林下经济发展的做法

(一)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做法

一是优化区域结构布局。立足资源禀赋,着力构建“两带四区”种植业区域布局,打造东部、土默川平原玉米优势产业带和西部沿黄灌区优质小麦、阴山北麓马铃薯、东北非转基因高油大豆、东四盟市优质粳稻生产优势区。畜牧业全力实施千万头肉牛发展规划,支持“牧繁农育”和自繁自育,实现了肉牛扩群增量;加大对农区肉羊推广两年三胎、一胎多羔技术和牧区肉羊选育提高,确保肉羊生产稳定;在粮食主产区加快猪禽生产的优化布局,一批以“规模化、工厂化、生态化”养殖为主导的种养结合、绿色发展的生猪养殖基地正在形成;重点抓15个粮改饲试点旗县、20个草牧业试点旗县、31个养殖大县、9个种养循环整县推进试点和2个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县建设。二是调整优化种养结构。针对玉米、羊“一粮一畜独大”的单一种养结构,重点调整优化种养结构,在粮食主产区推动生猪和家禽规模养殖,在农区养殖聚集区重点调减籽粒玉米种植面积933万亩、增加粮饲兼用型青贮玉米种植面积827万亩,在农牧交错带鼓励养殖大户、规模化养殖企业进行规模化青贮玉米、苜蓿等优质饲草料种植;优化畜群畜种结构,肉羊、肉牛存栏分别达1.07亿只、895万头,生猪出栏1637.2万头,年肉类产量310万吨,初步构建起农牧有机结合、种养循环、粮草兼顾的新型农牧业种养结构。三是优化经营结构。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专业种养大户突破60万户、家庭农牧场4.3万家、农牧民合作社7.77万家、规模以上农牧业产业化企业1907家,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牧民1.4万人,由分散农牧户经营占主导向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并举转变的农牧业生产新格局正在形成;土地流转面积达3595万亩,为规模经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科研、教学、推广、供销、金融、新型经营主体、工商及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社会化服务的局面已经形成,代耕代种托管服务面积超过1100万亩。四是优化产业结构。以2017年被国家列入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省级试点为契机,着力发展农畜产品加工和流通,加快延伸产业链,促进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和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五是推进绿色发展。采取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奖补政策,通过控肥增效、控药减害、控水降耗、控膜提效等综合措施,促进农牧业增底色、转绿色。六是推进科技创新。加快良种良法推广速度,中强筋小麦和高蛋白高油大豆推广面积大幅度增加;玉米“一增二改三提”、大豆轮作间作提质增效、马铃薯“两增五推”、小麦节水节肥高效栽培、向日葵控膜提效栽培等先进实用技术推广显著增加,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面积保持全国前列;畜牧良种供种能力和供种质量进一步提升,蒙古马品种保护、保种场和基因库建设列入财政专项预算。

(二)发展林下经济的主要做法

一是科学制定林下经济发展规划。自治区拥有林业用地面积6.6亿亩,森林面积3.73亿亩,均居全国第1位,具备良好的发展民生林业的资源条件。结合农牧业和林业产业化规划布局,突出特色林下经济产品的区域发展优势,制定本地区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尊重农牧民意愿,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林下经济发展方向和模式。林区及国有林场重点发展规模化林产品采集加工、特种动物养殖、林下种植和森林旅游业,农区重点发展集约化、高效化的林下种植、养殖业,沙区重点发展特色种植、灌木根寄生菌药植物繁育业,牧区重点开展林下养殖、种植业,城镇周边重点发展森林旅游休闲业。2016年林业总产值达到466亿元,农牧民人均林业收入达928元。二是突出发展林下特色产业。重点发展沙果、榛子、蓝莓、山杏、文冠果、沙棘、枸杞、蒙古扁桃、山葡萄等特色经济林,肉苁蓉、锁阳、甘草等特色蒙中药材林下种植,猪、兔、鸡、鸭等林下养殖和鹿、野猪、貂、野鸡等特种兽禽养殖,开展森林人家、农家乐、采摘园、生态疗养、森林狩猎等森林休闲旅游,林下菌、药、果、菜采集加工和畜禽屠宰加工等森林有机食品生产。经济林面积达1039万亩,发展林下经济1475万亩,参与农户19.61万户,建成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4家、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家。2016年生态旅游人数1466.06万人次,旅游直接收入51.7亿元。三是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重点支持培育有特色产品和品牌、有市场竞争力、技术含量高、辐射带动力强的大中型林沙产业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提高产业聚集度,推动龙头企业与农牧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重点扶持、指导农牧民组建组织有序、运行规范、产品特色明显、带动作用大的林业专业合作社。四是强化科技支撑能力。积极搭建龙头企业、农牧民与科研院所、技术推广单位之间的合作平台,推进科技协作,抓好良种选育、高效栽培、无公害生产、采收加工、产品开发、储藏保鲜、病虫害防治等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建立产学研一体化的林下产业发展机制;引进和推广适宜林下种植、养殖、加工的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模式,建立林下产品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发挥林业部门组织的经济林与林业产业科技支撑专家团队、林业科技特派员联盟的作用,结合“科技三下乡”活动,加强对龙头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户和农牧民技术骨干的信息咨询和技术培训服务,提高农牧民发展林下经济的经营水平。五是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出台促进小型微型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支持林下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切实加大对林下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建立政府引导,农牧民、企业和社会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区财政每年安排1150万元林业产业化发展资金和1000万元经济林建设专项资金,扶持林业产业和经济林建设项目;各级财政加大对林下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支持林下经济优势产品集中开发,培育林下经济优势主导产品和重点生产区域,促进规模化生产;利用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补贴资金等财政资金,支持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和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促进林下经济技术推广和农牧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六是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小额信用贷款和农牧民联保贷款等业务,开发创新适合林业产业化融资的金融产品和抵(质)押担保方式,扩大林业贷款融资规模,加大对林下经济发展的有效信贷投入。

(三)值得我省借鉴的经验

一是对农牧民特别是家庭牧场的扶持力度大。以苏尼特右旗蒙古族牧民巴特尔开办的都希格图塔拉草原畜牧业家庭牧场为例,该牧场拥有草场1万亩(其中流转草场0.5万亩),饲养马800匹、羊300只、牛80头,已经实现牧业生产机械化,只有2人从事畜牧业生产,2016年纯收入达10万元以上(因连续干旱导致购买牧草支出增加、纯收入减少)。政府给巴特尔家庭的补助有:新农村建设新建房屋花费30万元,补助15万元;300平米畜棚建设花费28万元,补助19.6万元;饲料搅拌机花费17万元,补助13万元;种公羊补助800/只,种公牛按国内、国外引进分别补助1.5万元/头、1.8万元/头;牧草播种机、收割机、打包机按国家农机补贴标准补助;免费安装家用光伏、风能发电机。自治区对家庭牧场的重视程度之高、扶持力度之大可见一斑。

二是高度重视农牧业机械化生产。大力推进农牧业机械化生产,以春耕春播、“三夏”“三秋”机械化生产为主线,致力提高主要作物和主要生产领域机械化作业水平;改革创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行“开放购机、持据申请、购补脱钩、简化办理”操作模式,受益农牧户达8.06万户;确立了22个主要农作物和畜牧业生产全程机械化试点;2016年机耕、机播、机收面积分别达9470万亩、10340万亩、6980万亩,耕、播、收机械化水平达到94%86.12%58%。从实地察看的苏尼特右旗蒙古族牧民巴特尔、陈巴尔虎旗鄂温克族牧民万根诺尔的家庭情况看,除放牧、挤奶外,畜牧业生产基本实现了全程机械化。

三是探索建立肉产品价格补贴政策。在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鄂温克民族苏木孟根诺尔嘎查实地考察时,该旗政府及农牧部门介绍,部分旗县目前正在研究制定牛羊肉价格补贴政策,以应对牛羊肉市场价格波动大和进口低价牛羊肉对畜牧业的冲击,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出台。

四是对林下经济的扶持力度大。利用林业产业化发展资金、经济林建设专项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补贴资金等财政资金,大力扶持林下经济发展,支持林下经济优势产品集中开发,培育林下经济优势主导产品和重点生产区域,促进规模化生产;支持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和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促进林下经济技术推广和农牧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小额信用贷款和农牧民联保贷款等业务,开发创新适合林业产业化融资的金融产品和抵(质)押担保方式,扩大林业贷款融资规模,加大金融信贷对林下经济的支持力度,破解林业经营周期长、贷款难、见效慢等问题。

二、推进我省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林下经济发展的建议

(一)推进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建议

1.持之以恒培育壮大牧区生态畜牧业产业。对比内蒙古与青海两地畜牧业发展,从我省发展生态畜牧业9年实践来看,发展生态畜牧业是一条完全符合青海牧区生态保护、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牧民持续增收的成功之路。一定要把生态畜牧业作为牧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和脱贫攻坚的重点扶持产业,持之以恒地培育壮大生态畜牧业产业。切实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主体,全面落实政府一把手行政领导负责制,实行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发挥典型示范引领带动作用,重点培育以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家庭牧场、龙头企业为主的新型经营主体。稳步推进退化草原综合治理,不断提高草原产草量和载畜量;加大对人工饲草料产业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加快规模种草、规模养殖、牛羊粪资源综合利用,做大饲草料基础产业,建设饲草料配送基地和贮草棚设施建设,建立“牧繁农养”“农草牧用”区域互补模式,推动舍饲半舍饲规模养殖,提高畜牧业抗灾防灾能力。

2.着力加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要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力度,各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发展资金,建立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加大新型职业农牧民、专业种养大户、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培育力度,农牧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等资金优先扶持新型经营主体;畜禽良种补贴等惠农政策优先安排专业种养大户、家庭农牧场和专业合作社。要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和生态畜牧业合作社股份制改造,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内部收益分配制度,强化内部财务监管和审计,督促定期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健全运行机制,鼓励各乡镇成立财务会计事务所(中心),通过中介服务和委托代管,促进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职业教育,使其成为现代新型职业管理经营人才;完善大学生领办合作社的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引导鼓励当地大学生返乡领办合作社。

3.着力提升农牧业综合机械化水平。我省农牧业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只有53.1%,与内蒙古相比差距很大。要改革创新和用活用足农机购置补贴等惠民政策,实行“开放购机、持据申请、购补脱钩、简化办理”操作模式,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和农牧民购买耕种收系列机具,鼓励奶牛养殖场、家庭牧场、生态畜牧业合作社购买自动化挤奶机,提高奶类源头质量和安全;要加大对农机研发推广的扶持力度,扶持本省农机生产企业、推广部门和科研院所联合研发符合我省农牧业实际的先进适用农机具,对已经研制的中小型马铃薯全程机械化配套机具、蚕豆点播脱粒机械、枸杞收获追肥除草植保机械、油菜中耕机、小粒籽种精量播种机等先进适用机具,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进行大力推广,提升农牧业综合机械化水平,实现农牧业生产的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降低农牧业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

4.建立完善的风险分担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农牧业政策性保险的补贴力度,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开展针对农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的保险业务,扩大种养殖政策性保险业务覆盖面,建立完善的风险分担机制,提升农牧业生产灾害风险保障能力;牧区州县政府和生态畜牧业合作社要建立畜牧业发展风险基金,抵御市场风险;省州县政府尽快研究建立肉产品价格补贴机制,并积极呼吁国家建立牧民养畜补贴机制。

(二)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建议

1.着力激发群众发展林下经济的积极性。通过组织现场观摩、举办培训班、组织座谈等形式,加强对各级干部和群众的宣传引导,使其提高发展林下经济重要性的认识。以政府扶持资金为引导,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林下经济发展,鼓励企业、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承包大户通过集体林地流转、入股方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通过技术创新、产业组织方式创新以及投融资模式创新,引导带动社会各界参与林下经济发展,提高林下经济发展整体水平。

2.着力突出林下经济区域特色。我省现有沙棘林面积223万亩,可采果利用面积近100万亩;有80万亩野生枸杞资源和50万亩人工枸杞种植面积,干果年总产量6.2万吨以上,综合产值60亿元,这与省委省政府提出打造沙棘枸杞“百亿元”产业目标尚有很大差距。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全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按照“东部沙棘、西部枸杞、南部藏茶、河湟杂果”发展战略,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引领和指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相关职责,突出地方特色,在保护生态的同时,依托林地资源和林荫、冷凉气候等优势,以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为载体,结合退耕还林、沙化土地治理、生态经济林建设发展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森林景观利用、林产品采集加工为主的林下经济,将林下经济作为适宜发展区贫困村的主导产业。

3.着力推进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在林下经济适宜发展区开展试点示范,河湟林下经济发展区、祁连——柴达木林下经济发展带和三江源林下经济发展带每县建成一至两个规模较大、效益较好、带动力强、特色优势凸显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重点扶持一批龙头企业和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积极探索总结适宜的林下经济实用技术模式,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辐射周边,全面推广。

4.着力提高科技支撑服务水平。要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优势,强化农林科技推广服务,积极搭建企业、农民与科研院所、技术推广单位之间的合作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发展林下经济的现实生产力。重点加强道地中藏药材良种繁育、种植、林菌生产、林下养殖等生产技术的研究推广,提高林下经济产品产量和质量,推动林下经济生产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5.着力用活用好专项资金。要把林下经济与精准扶贫工作相结合,整合和统筹安排使用林下经济专项扶持资金、扶贫专项资金和本地区相关资金,集中力量支持贫困地区林下经济基地建设,并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主要扶持对象,采取以奖代补、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等形式予以重点扶持,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

6.着力推进林产品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要从省级层面重视林产品的市场开发,积极推进“互联网+”战略,整合各地优势林产品,建立辐射全省的林产品营销网络平台,积极引进网络化销售、线上线下销售等先进的营销手段。要提供信息、咨询、技术和营销服务,推进林产品品牌建设和森林康养业发展,揉和林产品产地销售和体验式旅游,提升林产业开发的总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