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认识 把握原则 统筹协调 严肃纪律 认真做好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日期:2016-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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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省县乡两级人大将集中换届选举,这是全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实践。为此,中央和省委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全国人大常委会会同中组部和中宣部举办了专题学习班,省委批转了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意见的通知》。我们召开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培训会,主要目的就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对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这既是一次学习培训会,也是一次动员部署会。希望大家珍惜机会,认真学习,努力做到理解得深刻、掌握得全面、运用得准确,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顺利做出应有的贡献。下面,我就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思想自觉

这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十三五”开局之年进行的。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国家基层政权建设,推进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现省委“131”总体要求,把青海建设得更加和谐美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我省这次换届选举将产生县乡两级人大代表2万多名,涉及县级政权40多个、乡级政权360多个。这是我们的政权基础,也是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只有基础牢固,才能高楼万丈。通过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把那些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公道、勤勉尽责、具备履职能力、得到群众公认的公民选为人大代表,组成县乡人民代表大会,再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群众中口碑好、有法治思维的干部选举为国家机关组成人员,对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将产生积极而重大的作用。

第二,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是进一步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迫切需要。县乡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基层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五级人大代表中,县乡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市级、省级和全国人大代表分别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间接选举。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市级以上国家权力机关的产生与县级人大有着紧密联系,县级人大在整个国家治理体系当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因此,搞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基础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总目标,就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和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文件,特别是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各环节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通过这次换届选举,把这些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到实处,必将进一步优化县乡人大代表结构,提升县乡人大履职水平,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三,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是保障和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我省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涉及选民432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74.5%,覆盖范围之广、关注程度之高、政治影响之深,都是空前的。可以说,县乡人大代表选举是我国继村民委员会选举之外又一次最广泛的民主实践,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对于进一步激发政治热情,强化民主意识,保障人民主体地位,动员、引导和组织全省各族人民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31”总体要求,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力落实发展新理念,奋力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新胜利,全面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努力开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都将产生深远影响和重大作用。

二、进一步把牢原则,坚持正确方向

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处在重要历史节点,适逢重大历史机遇。去年,省委贯彻中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出台了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从县乡人大代表选举、县乡人代会、重大事项决定、监督工作、人事选举任免、加强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县乡人大自身建设、加强党的领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强化了保障。目前,从省委督查和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调研情况看,各地党委非常重视,正在细化措施,深化落实。我们要把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与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结合起来,把握好省委实施意见的重点要求和关键内容,把政策措施和工作实践对接好、统筹好、落实好,推动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迈上新台阶。

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加强基层政权,提高执政能力,奋力打造“三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我们要严格按照这个总体要求,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

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政治性、法律性、实践性都很强。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历次换届选举成功最根本的经验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二是坚持发扬民主。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选举权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内容,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发扬民主贯彻于选举各个环节,相信和依靠群众,调动选民的积极性,依法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是严格依法办事。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严格依法办事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宪法和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若干规定和我省选举法细则等法律法规,对选举权的行使、选举的组织、程序和方式、代表的资格条件、国家机构的产生都有明确具体的规定。我们要全面正确地贯彻落实宪法和法律法规,严格依法按程序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依法平稳有序进行。

三、进一步强化组织,做好统筹协调

根据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扎实推进换届选举各项组织工作。

一要依法做好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工作。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要按照本行政区域内各选区每一名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等,每一选区选一至三名代表的原则,综合考虑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接受监督等因素,依法合理划分选区。考虑到以开发区等为主体的选区,选民人数较多,流动性较高,选民的工作、生活与所在县乡联系不紧密,可以由选举委员会派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会商有关方面,根据实际情况划分选区,并分配代表名额。要加强对登记员的培训,督促其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做到不漏登、不错登、不重登。

二要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流动人口参选问题是近年来换届选举中的一个难点。由于流动人员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中央明确流动人口原则上在户籍地参加选举。各地要结合实际适当放宽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参选的条件,支持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参选。现居住地和户籍地要共同努力,工作中不能怕麻烦,从开具选民资格证明、确认选民资格、委托投票等方面采取措施,为流动人口参选创造便利,切实保证和实现他们的选举权利。

三要组织好代表候选人和选民见面活动。选举法规定,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中央8号文件也提出保障选民知情权。组织代表候选人和选民见面,不仅要应选民要求来组织,而且要积极主动去做,通过召开选民会议、选民小组会议等形式组织见面活动。见面活动由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不搞个人竞选那一套。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纠正各种不合法的参选活动。代表候选人应当实事求是介绍本人情况,诚恳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在当选后对执行代表职务、履行代表义务作出表态。

四要继续优化代表结构。代表结构中行政领导干部代表偏多、专业人才偏少,是影响代表结构优化的主要问题。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代表职业结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要保证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有所上升,妇女代表比例应有所提高,党政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要从严掌握,少数民族代表、归侨代表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连任代表、党外代表要有适当比例。县级人大常委会要把好连任代表关,把那些政治意识强、道德品德好、履职能力强的代表推选上来,保留骨干,保持工作连续性;要认真核实、严格认定代表候选人身份;党政干部、企业负责人不得挤占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名额,提高具有专业知识代表的比例,要有一批具有教育、卫生、法律、经济、环保、城市建设、企业管理等方面知识和专业的人才。

五要依法组织选民投票。农村牧区选区可以以自然村或村(牧)民小组为单位设立投票站,选民居住集中的地方可以召开选民大会进行投票选举,投票站要按照方便选民就地投票的原则设立。对于确需设立流动票箱的,应当由选举委员会统一制作,每一流动票箱安排2名以上监票人员。选举结果由选举委员会或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依法确认有效后,代表名单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六要加强代表资格审查工作。这是把好代表“入口关”的重要环节。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要对当选代表的基本条件、选举是否符合法律程序,以及是否存在破坏选举和其他当选无效的违法行为等进行审查,提出代表当选是否有效的意见,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人大主席团报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认真受理对当选代表的举报,及时交有关方面依法调查处理,对被举报的当选代表问题线索清晰但尚未核查清楚的,由有关方面继续调查,可以延迟提出其当选有效或无效的意见。

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是一个系统工程,参加人数众多,程序环节复杂,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各方面统筹安排,通力配合。一要坚定贯彻党委决策。县级人大要担负起代表选举的组织责任,依法加强对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的领导。换届选举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向县委汇报,通过法定程序落实县委意图。二要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各地要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尽快明确和统筹换届时间,研究制定周详的选举工作方案,对方案要再细化、再具体,做到每一环节紧密衔接、万无一失。工作方案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经同级党委审核批准。三要注重密切配合。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相关各方要多沟通、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市州人大常委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检查指导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四、进一步严肃纪律,确保风清气正

为了做好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要汲取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教训,加强对选举全过程的监督,对破坏选举的行为坚持“零容忍”。在今年5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办的全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学习班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赵乐际同志就严肃换届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认真贯彻中央要求,制定了《青海省加强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因此,这次换届选举既是对中央和省委关于严肃选举纪律要求的全面落实,也是对我们各级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的全面检验。严肃换届纪律,严格组织程序,依法组织好这次换届选举,事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事关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各级人大常委会特别是县级人大常委会要深刻汲取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教训,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这次换届选举的纪律要求,无论选举人大代表,还是选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要把选举纪律挺到最前面,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把好政治关、道德品行关、遵纪守法关,选出符合中央和省委要求的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会同有关方面事先研判,主动作为,加强督查,坚决预防和制止拉帮结派、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行为。要警惕和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家族和宗教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破坏选举的行为坚持“零容忍”,切实维护换届选举工作的政治性和严肃性,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

做好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是党的要求,是人民的期望,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希望大家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高标准、严要求,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圆满完成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