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 开展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

日期:2016-08-10
字体:【 打印本页

2010年至2015年新疆乌鲁木齐市传染病发病率下降了33.98%。据悉,目前乌市已建立并完善了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的传染病防治4级网络,全币传染病防治体系基本健全。

乌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乌市人民政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报告中提到,全市传染病综合防治能力和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据介绍,传染病包括鼠疫、人禽流感、艾滋病等,从执法检查情况看,乌市传染病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总体良好,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的传染病防控四级网络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