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具有青海特色的扶贫开发路子

日期:201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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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力实施扶贫开发行动,使7亿多农村贫困人口成功脱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青海集西部、民族、贫困地区于一身,贫困人口点多面广、贫困程度深、致贫原因复杂,脱贫攻坚任务尤为艰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更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扶贫开发政策,结合省情实际,走具有青海特色的扶贫开发路子。
  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把扶贫开发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以推进,加大资金投入,实施重点工程,创新体制机制,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贫困人口大幅减少。通过实施产业扶贫、整村推进等扶贫工程,贫困人口减少百万,贫困发生率由36.6%降至13.2%。二是贫困地区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在全省建设扶贫产业示范园18个、扶贫产业基地1274个,支持扶贫龙头企业128家、扶贫专业合作社203家,在53个贫困村实施旅游扶贫工程,“造血”能力显著提升。三是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基本实现海东和藏区六州通高速公路、贫困县通二级以上公路、乡镇通硬化道路、行政村通硬化或沙石公路,全面解决了贫困群众饮水安全和用电问题,贫困地区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四是贫困地区社会事业长足发展。贫困地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到98%。五是特殊类型扶贫攻坚取得突破。实施同德县、兴海县南部三乡、青甘川交界地区等特殊类型贫困地区扶贫攻坚工程,统筹整合资金,凝聚多方力量,解决最迫切问题。六是扶贫机制不断健全。完善贫困县考核评价机制,强化了激励和约束机制;改革资金管理机制,在全国率先实现扶贫项目资金全部切块到县。七是创新多方参与机制,形成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援青扶贫“四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和最大“短板”在贫困地区、贫困人口。青海是全国最典型的特殊类型贫困地区,集中了西部地区、民族地区、高原地区和特困地区的所有特点,面临着经济发展、生态保护、维护稳定、民生改善和扶贫攻坚的多重压力。截至目前,全省仍有52万贫困人口,且大多分布在生态环境脆弱,生存条件恶劣,自然灾害频发的地区,贫困程度之深,脱贫难度之大,比以往任何阶段都显得突出,是扶贫开发最难啃的“硬骨头”,最难打的“攻坚战”。“十三五”青海实现脱贫目标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以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深入谋划和扎实推进扶贫工作。
  一、转变脱贫攻坚理念。要树立科学扶贫的思想,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理清思路、完善规划、找准扶贫工作突破口。注重把扶贫开发与做好“三农”工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开展教育扶贫等结合起来,把做好顶层设计与加强基层探索结合起来,不断完善有利于贫困地区和扶贫对象加快发展的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实现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共同富裕。要树立精准扶贫的思想,对贫困村、贫困户进行精准化识别、针对性扶持、动态化管理,扶真贫、真扶贫。要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坚持精准帮扶与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发紧密结合,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坚持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实施发展生产、外出务工、生态补偿、资产收益、易地搬迁、教育培训、社会保障、大病救助脱贫攻坚工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必备条件。
  二、创新脱贫攻坚思路。一是整体推进和精准到户结合。既要实行精准扶贫,突出重点,确保扶贫到村到户;又要把扶贫规划、城镇化规划、综合交通规划和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统筹起来,加快推进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通过区域整体开发改善发展条件和环境。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和解决突出问题结合。既要注重统筹,加快精准脱贫、投入保障、考核激励等机制创新,又要立足实际,集中力量解决道路、饮水、供电、房屋、特色产业、乡村旅游、教育、文化、卫生、信息化等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瓶颈问题,提升发展能力。三是“输血”和“造血”结合。既要加大各级政府对扶贫开发的支持力度,各项扶持政策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又要鼓励贫困地区根据自身自然条件、要素禀赋,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提升贫困地区“造血能力”,培育贫困农户有效的自我发展机制。四是政府主导和市场主体结合。政府应在加大扶贫开发投入的同时,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做好扶贫开发顶层设计,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环境,吸引各种资源要素向贫困地区配置、各种市场主体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
  三、拓宽脱贫攻坚方式。发展特色产业脱贫,因地制宜制定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将贫困户纳入现代农牧业产业发展体系,实施“一户一法”、“一村一策”。对于丧失劳动能力的人,通过低保和社会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对于生活在深山区、高寒区等生态脆弱地区的群众,通过扶贫生态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实现异地脱贫;对于具备产业发展潜力的地区,制定有针对性的产业帮扶措施;对于生态环境较好、资源丰富的地区,科学制定扶贫开发规划,发展绿色产业。实施转移就业脱贫,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和转移就业培训工程,统筹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开展订单、订岗、定向培训,推进培训、鉴定、输转一体化,支持有条件的贫困县建立综合培训平台。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提高“拉面经济”、“采摘枸杞”等传统劳务品牌的带动效应,鼓励劳务经纪人和能人带动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实施易地搬迁脱贫,对“一方水土养活不起一方人”的贫困人口,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积极稳妥、分类实施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易地搬迁,并完善后续扶持政策,实现搬迁户稳定脱贫。实施生态保护脫贫,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加快实施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环青海湖地区生态保护和环境综合治理、祁连山和柴达木水源涵养地、河湟地区生态环境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在重大生态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中提高贫困人口的参与度和受益度。实施发展教育脱贫,加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促进教育资源特别是人才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切断贫困的“代际传递”,防止贫者从暂时贫困走向长期贫困和跨代贫穷。开展医疗保险和救助脱贫,推进贫困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构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维护贫困人口健康权益,提高贫困人口健康素质,有效遏制和阻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巩固扶贫成果。
  四、补齐脱贫攻坚短板。大力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优先解决道路、饮水、电力、通信等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突出问题。将有治理条件的贫困村优先纳入农村牧区环境整治和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范围,集中开展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加大贫困村改水改厕、垃圾处理、村庄美化绿化力度,建立长效保洁机制,全面提高农牧区净化美化水平。着力提升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医疗卫生保障,加快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强化贫困村医生队伍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强贫困地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创造条件。大力构建贫困地区科技服务体系,加快科技成果应用转化,健全完善农牧科技服务和技术推广体系,为扶贫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五、完善脱贫攻坚机制。健全精准脱贫机制,完善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基础性工作,做到一户一本台账、一个脱贫计划、一套帮扶措施,确保贫困人口不落一人。建立完善贫困人口管理机制,做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加快推进扶贫开发信息化建设,建立扶贫信息系统数据对接和共享机制,运用大扶贫数据库信息,精准掌握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管理、脱贫实效考核等情况。健全财政扶贫投入保障机制,逐步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健全完善资金整合机制和多元投入机制,扩大资金整合范围和规模,提高扶贫资金的效益。完善金融扶贫机制,疏通扶贫开发金融血脉,将国家制定的各类金融扶贫优惠政策转化为带动贫困地区发展的“金融活水”,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作者系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