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大常委会近日联合省卫生计生委等多个部门,就新修订的《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举行新闻发布会。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条例,完成了对条例的第五次修订。新修订的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贵州迎来全面二孩时代。
新修订的条例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情形包括,再婚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再婚前——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前—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两个子女的;已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子女,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贵州 第五次修订计生条例
日期:201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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