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定而动促改革

日期:2016-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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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在新的起点上,改革既是驱动力,也是凝聚力;既是方法路径,也是精神内核。当前,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人大工作如何应时而动,特别是如何在改革大局中谋划好自身的定位发展,无疑成为省人大常委会的头等大事。
  多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在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选举任免、联系群众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相对固定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机制,这些做法和实践对于保持人大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实际运用中仍存在一些瓶颈问题。省人大常委会以此为切入点和突破口,以“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的精神,迎难而上、攻坚克难,不失时机深化改革。一是搭好“台子”。建立“三固定”工作机制,确定一名常委会副主任为本年度改革工作责任领导,常委会秘书长综合协调,一名副秘书长分管改革工作,相关专工委负责同志主抓分口领域改革事项,相关专工委办和研究室有关人员为具体承办人员,做到了分管领导、承办单位、工作人员“三固定”。二是接起“地线”。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立足我省实际,把建立完善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机制作为改革的重点,广泛开展实地研究,积极采纳群众、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增强改革的针对性。三是架起“天线”。注重与全国人大、省委改革办联系对接,着力增强改革的前瞻性。跟进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改革,了解掌握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的改革文件及其内容。及时调整改革项目,年中根据骆惠宁书记要求和新修改的立法法规定,调整完善重点推进的改革项目。四是竖起“耳朵”。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各承办单位加强与全国人大、省委改革办、省直有关部门的联系,捕捉和借鉴其他地方的经验,借梯登高,确保上下衔接、左右协调、协同推进,增强改革的实效性。同时,注重加强与兄弟省区市人大常委会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外地改革方面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归纳梳理,形成对照表,以资借鉴。五是用好“喇叭”。省人大常委会及各承办单位以不同形式、不同体裁积极广泛宣传改革,分别在国际在线专稿、中国环境报、光明日报、三江源生态、青海日报、青海人大、青海人大网等网络、报刊、杂志上宣传有关改革项目进展情况和改革成果,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了良好氛围。
  回望两年来的改革之路,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坚冰”正在破除,改革效应持续释放,我省人大工作和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2014年,围绕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制定出台《关于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的意见》;围绕建立代表联络机构,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的意见(试行)》和《关于主任会议成员联系委员,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规定(试行)》,进一步推进了代表联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围绕规范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制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制定出台《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制度。2015年,围绕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把生态文明建设、发展和繁荣文化事业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切入点和突破口,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有机结合,出台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和青海省出版物发行管理条例,充分发挥了立法的引领、促进、保障作用;围绕完善人大立法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建立立法协商工作制度,制定出台《立法协商工作备忘录》;围绕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机制,确定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暂行规定》;围绕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下转第26页)(上接第22页)作出《关于实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制度的决定》;围绕健全人大代表网络履职平台管理机制,制定《人大代表网络履职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规范和保障平台运行。两年间,9项改革成果全面播种、次第开花,部分议论多年、阻力较大的硬骨头开始松动。
  改革永无止境,实践未有穷期。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把锐意改革和求真务实结合起来,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勇于负责、善于亮剑、全面发力,进一步坚定全面深化改革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增强全面深化改革的勇气和魄力,修改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程序规定,调整完善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研究提出省人大开展质询工作的实施办法,坚定不移地把人大各项改革引向深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使制度保障更加坚实、更加有力。□
  (作者单位: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