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 新任命的“两院”人员向宪法宣誓

日期:2016-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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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7日,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首次举行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活动。4名刚刚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两院”工作人员面向国旗,列队肃立,左手握宪法,右手齐肩握拳,向宪法进行了庄严的宣誓。宣誓活动由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分别组织进行,县人大常委会派员见证。
  这次向宪法宣誓活动,是大通县人大常委会依据《青海省实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首次组织“两院”新任命的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活动,对于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两院”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和公正司法具有重要意义。(汪占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