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齐短板 强基固本

日期:2016-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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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及其常委会能否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真正成为有权威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身建设状况,而县乡人大自身建设又是人大工作和建设中的薄弱环节,也是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和省委实施意见关键所在。因此,县乡人大工作应该在提升自身素质上下功夫。
  加强党对县乡人大工作的领导,提高整体水平。县乡党委要把人大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每届县级党委至少召开1次人大工作会议,县级党委、乡镇党委每年至少听取1次人大工作汇报。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应列席县级党委常委会会议。县级党委召开全局性会议、开展重大活动,应安排县级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参加。涉及人大职权范围的事项,注重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和建议。县级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开展工作评议的结果,应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保证县乡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首先,要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县乡人大工作者要讲政治、守规矩,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理想信念,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地位,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向同级党委汇报请示制度,充分发挥人大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确保党委重要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其次,要锲而不舍加强理论武装。县乡人大要建立集中学习制度,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当前尤其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人大工作的实践。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加强工作研讨,深化对县乡人大工作规律性的认识,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思路和举措。第三,要永不停滞推进思想解放。要进一步强化辩证思维、系统思维、法治思维、创新思维,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勇于突破固有的思维习惯和工作习惯,适应新形势新岗位的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推进基层人大工作和民主法治建设的有效途径,努力形成自己的工作品牌和特色。
  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县乡人大工作的组织基础。一要加强县乡人大领导班子建设。中央18号文件和省委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和乡镇人大主席实行专职配备。这是一个重大突破,对于完善县乡治理体系具有深远意义。市(州)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要主动向党委提出建议,根据县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状况抓好落实。针对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大部分度不同程度地分管统战、教育、民族、扶贫等工作,“专职不专”的问题。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要把主要精力用在人大工作上,当然作为党委成员也可以参与一些其他分工,但不要分管政府工作。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的一大亮点,就是充实了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职责。各地乡镇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要把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行使好,为推进乡村治理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二要优化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从目前情况来看,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数普遍偏少,尤其是专职委员人数偏少,各方面专业人士比较缺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中央18号文件和省委实施意见明确要适当增加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名额,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对此作了具体规范。各地要结合换届,根据两个文件和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适当增加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人数,同时按照年轻化、专业化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将专职组成人员比例逐步提高到60%以上,特别要增加法律、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三要规范县乡人大工作机构建设。省委实施意见规定,县级人大可以设立法制和民族、财政经济2个等专门委员会,设立1个综合办事机构和2至3个工作委员会,从而使县级人大工作机构大体统一。除了规范机构设置,还要加强工作力量。目前县级人大超编、缺员的问题比较突出,一方面平均超编6名以上,另一方面行政工作人员平均不足5名,普遍存在“一人一委”“一人一科”的现象,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要抓住这次机遇加以解决。解决的办法,关键在各地要落实好省委实施意见中提出的“转到县级人大工作的专职的编制在原单位保留”这个政策。也就是说,今后凡是转到人大的专职委员,不占人大编制,使用原单位编制。同时,根据县乡人大工作缺员情况,统筹优化本地编制资源配备,保证县乡人大工作需要。四要推进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人大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关系到人大事业的长远发展。各级党委要认真研究人大干部队伍建设问题,加大培养教育事业力度。要建立健全人大干部能进能出机制,不断优化人大干部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特别是要有计划地推进人大机关干部与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干部之间的交流,解决好人大干部有进难出或只进不出的问题。
  加强作风建设,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的要求。一要自觉站稳群众立场,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县乡人大工作者要心系百姓,始终同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要始终坚持群众观点,真正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造福群众作为第一追求、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做人民群众信赖的贴心人。二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县乡人大工作事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来不得半点浮躁和虚假。要坚持问题导向,俯下身子开展调查研究,通过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探寻解决问题的办法、办实事、出实招,经得起实践检验、经得起群众评议,不能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面对矛盾和问题,要坚持原则,勇于担当,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一抓到底,而不能“和稀泥”。三要自觉适应党风廉政建设新常态,大兴清正廉洁之风。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县乡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干部要从严要求自己,重品行、明底线、知敬畏,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社会形象,正确对待权力,真正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
  (作者单位: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