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思想 凝聚力量

日期:2016-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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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6月,中共中央转发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在新形势下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作出了顶层设计、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当年11月省委常委会研究出台了《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发〔2015〕14号)。
  省委《实施意见》,是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党的十八大到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和人大代表作用,有利于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有利于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实施意见》以中央文件为依据,总结提炼多年来我省县乡人大工作的实践经验和成熟做法,既全面贯彻中央精神,又充分体现青海人大工作特色。《实施意见》以省委文件形式下发,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使中央文件精神在青海落地生根。
  省委高度重视,加强工作领导。2015年7月,省委书记骆惠宁先后多次明确指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精神,制定好我省实施意见,认真筹备全省县乡人大工作会议。之后,省委专门成立筹备领导小组,省委副书记王建军任组长,省委秘书长王予波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东升为副组长,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各项筹备工作。同时,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编办派员参与,组成了文件起草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任务分工。9月初,王建军副书记召集筹备协调会议,对会议准备、专题调研、文件起草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随后又多次作出批示指示,有力推动工作。
  各方主动作为,贡献智慧力量。中央文件下发后,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文件和省委领导指示,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并多次向省委主要领导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思路,请示意见起草、会议筹备等事宜。西宁、海北、海西等市州及部分县(区)人大常委会积极行动,率先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动加强与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多次召集成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会议,对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中存在的急需解决的重点问题进行商讨、研究,形成共识。
  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根据王建军副书记的要求,9月7日至17日,由省人大常委会三位副主任分别带队,省人大机关、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编办派员参与,组成三个调研组,分赴青南地区、西宁海东地区、环湖地区,专题调研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与县乡党委、人大代表和人大的同志总结提炼实践经验,梳理分析突出问题,研究探讨改进思路,形成3个分组调研报告和1个综合调研报告,为我省实施意见的拟订打下了基础。同时,省委办公厅发文征求省政府党组和各市州县党委的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通过发函、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征求市州人大和部分县乡人大机关、人大代表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对各方反馈的意见建议,文件起草组全面汇总、逐条分析,做到了能吸收的尽量吸收。
  反复讨论修改,精心组织起草。由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牵头,办公厅研究室担纲,相关专工委办参与,集中力量、集中人员、集中时间,着力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围绕贯彻中央18号文件精神,重点对接和细化具体内容;二是结合青海人大工作实际,重点总结和升华基层工作实践;三是学习外省人大有益经验,重点借鉴和吸收其创新举措。经过反复修改,精心打磨,形成了实施意见送审稿,经省委第92次常委会议审议,省委以青发〔2015〕14号文件下发。省委实施意见的出台,是我省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一件大事,为推动我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提供了有力指导和坚强保障。□
   (作者单位: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