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推动农业农村法规政策完善

日期:2015-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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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了解农业法实施情况,督促法律实施主管机关改进工作,推动中央关于继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优化农业结构、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要求的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今年对农业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其中,委托包括广东在内的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9日上午,执法检查组召开会议,听取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广东保监局等单位就近年来贯彻实施农业法情况的汇报,并开展座谈讨论。

广东贯彻实施农业法工作特色明显、亮点突出、成效显著。当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亟待下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执法检查完成后,将认真疏理、综合座谈和实地检查的情况,把广东的工作成绩、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汇总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