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中展现人大新作为

日期:201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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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好作阳和使,逢草逢花报发生。在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氛围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发起“春季总动员”,奏响了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时代强音,为早日实现中国梦擘画出清晰路线图。在这波澜壮阔的伟大实践中,人大工作应勇对艰与险,善握时与势,定位新坐标,展现新作为。

回首往昔人大工作,一个甲子栉风沐雨成就斐然;展望未来人大机遇,“四个全面”鸿篇巨制舞台宏阔。“四个全面”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以全面深化改革破解发展中遇到的各种深层次矛盾,以全面依法治国为改革发展提供全方位法治保障,以全面从严治党筑牢党作为领导核心的执政根基。“四个全面”,是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法治建设,是人大工作的根本任务。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需要人大提升理念、筑牢法治信仰。全面依法治国,人大责无旁贷。要认真深入学习,增强法治观念、筑牢法治信仰,全面掌握宪法和法律的精神实质,熟悉人大工作的程序和原则,不断提升依法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开展工作的意识和能力,以法治思维武装头脑,以法治方式推动实践。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需要人大开拓创新、依法行使职权。人大处在民主法治建设第一线,必须通过履职行权为“四个全面”保驾护航。要大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实施好赋予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权工作,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确保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相适应、相促进。要切实加强监督工作,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和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开展监督,做到人民有所呼、监督有所应,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需要人大代表示范、引领法治建设。人大代表既是人民代言人,也是群众带头人。要进一步做好闭会期间代表服务工作,丰富代表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提高代表履职效果;进一步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开展重点建议持续跟踪督办以及“回头看”,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进一步拓宽人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有效发挥人大代表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需要人大强基固本、打造法治团队。肩负神圣使命,完成艰巨任务,必须加强自身建设。要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积极践行群众路线,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切实增强人大干部活力,建设一支理想信念牢、法治意识强、业务能力精、工作作风硬的人大工作队伍,努力提升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本领。    

任重道远须奋力,风疾潮涌正扬帆。让我们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意识和夙夜在公的责任意识,接力谱写人大工作完善发展新华章,合力铸就民族复兴伟大梦想新辉煌!

                           (执笔:陈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