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省纪委四次全体会议是继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体会议之后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骆惠宁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对我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了全面部署,体现了恪尽职守、勇担责任的使命意识,昭示了持之以恒把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对深入推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机关党委、各支部以及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都要把学习贯彻骆书记重要讲话及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深刻领会,统一思想、认真贯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明确任务,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去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机关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关作风明显转变。我们注重制度建设,制定了《省人大机关落实惩防体系2013—2017年规划工作计划》、《省人大机关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办法》;我们注重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分别制定了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我们注重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责任的落实,分别听取机关党组、党委关于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汇报,对每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予以具体指导,召开了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落实了年度工作规划分工任务,持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办法的落实,对部门、处室的岗位权力事项进行全面登记,排查廉政风险,确定风险等级,制定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和防控措施;我们注重从严管理,开展党员干部拒收礼金、“红包”承诺活动和举办婚丧嫁娶事宜申报登记工作,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如实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进一步加强了对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费管理、公务接待、车辆使用等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和党务公开情况的监督,有效防止了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保持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我们注重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所有列入整改方案的问题全部得以整改,得到群众满意和组织认可。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有的党员干部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认识不足;对反腐倡廉的有关制度落实不够有力;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后的督促落实、跟踪问效工作抓得还不紧。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一要强化学习,提高认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骆惠宁书记在省纪委四次全会上的讲话和会议精神,作为今年落实主体责任的首要任务,做好部署安排,抓好贯彻落实。尤其是要把骆惠宁书记在省纪委四次全会上提出的“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要持之以恒整治‘四风’,要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要以改革精神推进制度创新”的新要求、新任务,学习好、领会好、落实好。要认真制定学习计划,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掀起学习高潮。要将强化学习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基础,切实提高对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意义的认识、对落实主体责任重要性的认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时刻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努力形成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善治良序,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要强化担当,落实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党组的重要职责,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键举措。主体责任是否真正落实,关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关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我们要始终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自觉做到工作安排有部署、检查落实有重点、履行责任敢担当。常委会党组及机关党组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切实担负起党组班子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党组成员的共同责任,坚持党组“不松手”、党组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切实从思想上、政治上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紧迫性和坚定性,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责任,凝聚起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三要强化纪律,严守规矩。对于党员来说,纪律是高压线;对于政党来讲,纪律是生命线。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指出了严明纪律的重要意义,提出了纪律建设的明确要求,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着力方向。省人大机关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五个必须”: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机关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遵守、率先垂范,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严格依法依纪依规办事,坚持组织原则,遵守组织纪律,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在省人大常委会以及机关不折不扣贯彻执行。要认真落实机关各项工作制度,以制度规范工作、规范行为,把执行制度作为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强化作风建设、防止“四风”反弹的重要举措,切实发挥制度在机关建设中的“规矩”作用。
四要强化监督,督促落实。新形势下,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需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党内监督。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对反腐败工作“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的刚性要求,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两个实施办法”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继续落实好《省人大机关落实惩防体系2013—2017年规划工作计划》,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要持续深入抓好作风建设,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四风”变种、反弹、回潮;要认真落实《省人大机关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办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进一步增强执行力和约束力;要认真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把年底检查考核与平时检查监督结合起来,更加注重平时监督检查,使督促检查常态化,坚持党组专题听取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对机关党组成员进行约谈、作述职述廉报告、落实“一岗双责”等好的做法,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示范引领作用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省人大机关纪检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办公厅转发省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等四个文件精神,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省人大机关各部门都要以骆书记重要讲话和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依法履职,扎实工作,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反腐倡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奋发进取,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完善发展
刚刚闭幕的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对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今后常委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振奋精神,奋发有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人大工作有机结合、良性互动、一体落实,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确保大会决议落到实处,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人大各项工作。
一要着力实干。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常委会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了常委会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重要遵循和重点项目,代表们对常委会工作也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建议。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和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全体干部的担当精神和实干精神。常委会党组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主任会议成员要率先垂范、强化领导,各专工委要细化报告提出的工作任务,认真梳理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查找本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条一条对照,一个一个解决,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有效完成。
二要不断创新。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当前人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新常态,牢牢抓住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历史新机遇,应势而动、乘势而上,在推进立法工作精细化、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性、突出人大代表主体性、强化自身建设基础性等方面,要有新视野、新思路、新举措,坚持破和立相结合,努力实现立法提质、监督增效,机制优化、工作升级。专题询问是近年来常委会探索开展的一项十分有效的监督形式,取得了明显成效,赢得了社会好评。各专委要结合常委会中心工作,认真研究提出今年专题询问的项目,提交主任会议研究。
三要众志成城。常委会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省中肩负着重要责任,必须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提升能力。常委会组成人员特别是主任会议成员要自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保持奋发进取、弛而不息的精神状态,按照宪法法律要求,认真负责地做好人大工作。各专工委和办事机构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进一步加强团结协作,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切实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常委会机关要主动适应新任务新常态,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建设,努力造就一支理想坚定、政治可靠、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廉洁勤政的机关干部队伍,不断提高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水平,为人大工作完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