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晏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常委会组织县教育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司法局3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就任职以来依法履行职责,接受人大监督,完成本职工作情况作了述职,并对任职以来依法履行职责,为经济和社会建设服务,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命令和各项工作部署的措施是否有力,效果是否明显;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风气、生活作风以及机关执行力等方面的情况;支持和参与人大工作、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情况进行了评议。
通过这项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强化了人大的监督功能,树立了人大权威,同时也增强了述职人员依照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勤政为民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为依法治国、法治海晏建设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贾凤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