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促进我省藏区繁荣稳定

日期:201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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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区的全面小康,关系全省的全面小康;藏区的安全稳定,关系全省的安全稳定。省委历来高度重视藏区工作,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紧扣实现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这个主题,抢抓机遇,科学谋划,主动作为,作出并实施了一系列加快藏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决策部署,我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最近,省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我省藏区工作的指导思想、战略部署、目标要求和重要举措,这是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藏区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实现我省藏区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指明了方向和路径。骆惠宁同志在全省藏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科学分析了我省藏区工作的战略地位,全面总结了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以来我省藏区发生的巨大变化,深入分析了我省藏区工作面临的挑战,深刻指明了我省藏区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和着眼点着力点,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战略性、针对性和实践性,充分体现了我省藏区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藏区工作的基本遵循。省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学习领会,统一思想行动,把促进藏区经济社会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作为工作重点,以扎实的作风、有效的措施,确保省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依法治藏,是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提出的藏区工作的重要原则之一,也是省委《实施意见》和骆惠宁同志讲话精神的重要内容之一。多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制定和批准了一批符合我省藏区实际的地方性法规和条例,积极检查法律和地方性法规在藏区的执行情况,听取和审议关于藏区经济发展、生态保护、民族宗教等方面的专项报告,为我省藏区繁荣稳定做出了贡献。省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藏区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骆惠宁同志关于“把法治作为经略藏区的基本方式”的要求,立足人大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立法、监督等工作,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藏区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一是始终坚持依法促进发展。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藏区包括不稳定问题在内的一切问题的根本途径,也是我省藏区工作的“经线”。省人大常委会要把依法促进藏区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积极探索人大工作推动藏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新途径,促进我省藏区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立足人大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特点和优势,通过立法、监督等工作,督促政府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放在更加突出位置,重视解决藏区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就业、住房、养老、医疗卫生等热点和难点问题,切实提高藏区群众的幸福指数。充分调动全省各级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的优势,发挥主体作用,团结带领身边群众,凝聚起热爱青海、建设美好家园的强大正能量。省委提出要加快扶贫攻坚步伐,省人大常委会要紧紧围绕《青海省农村牧区扶贫开发条例》的实施和“四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在补短板上用全劲、使全力,推动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依法保障打赢这场攻坚战。
      二是始终坚持依法维护稳定。稳定是藏区发展的前提条件,是藏区工作的“纬线”。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批准了6个自治州的藏传佛教事务条例,实现了藏传佛教事务立法在我省民族自治地方的全覆盖。组织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为藏区社会和谐、宗教和顺提供了法治保障。省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增强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自觉性,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加强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工作,修订不合时宜的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把藏区各方面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利,依法促进藏区长治久安;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着力提高藏区国家公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的能力,把法律法规作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处理社会矛盾最主要的手段,作为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最有力的保障,严格依法治理,依法坚决打击一切分裂破坏活动,形成敬畏法律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加强普法教育,重点普及宪法、国家安全法、宗教事务条例、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单行条例,让藏区群众认清十四世达赖集团的真实面目,清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引导藏区群众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藏区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始终坚持依法保护生态。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是对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最大贡献。在藏区,保护生态就是发展生产力,抓生态文明建设就是抓重大民生工程。依法保护好藏区生态环境,是省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藏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先后制定了青海湖景区管理、湿地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修订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特别是今年初出台了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为推进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提供了制度支撑;听取审议了以西宁市为重点的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治理情况、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实施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了水污染防治法等执法检查,连续19年开展了“江河源环保世纪行”活动,在推进藏区生态保护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省人大常委会要始终坚持以生态保护优先理念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加快制定可可西里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修订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审查批准大气污染防治、森林草原防火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听取和审议农牧区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依法促进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依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确保我省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的工作中展现人大作为、发挥人大作用、做出人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