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思路 完善措施 提升代表建议办理水平

日期:201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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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省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1419件,交由“一府两院”等57个单位承办。建议内容主要涉及工业交通、教科文卫、农牧环保、财政经济、社会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所有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和答复代表,答复率100%。从代表反馈意见看,满意和基本满意率100%,建议解决率达到85%以上。
       总的来看,近三年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有关方面高度重视。“一府两院”及其所属部门从尊重代表权利、提高行政效能、转变工作作风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许多部门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召开交办会,坚持抓工作进度,督促考评办理结果。法检两院办理的代表建议数量虽然不多,但主要领导直接过问,制度机制比较完善,办理工作开展得有序有效。二是措施扎实有力。各承办单位注重建立健全制度、优化操作流程,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办理时限,改进办理方式,加强沟通联系,推进开门办理,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有些部门将代表建议办理与重大课题调研、政策法规制定、规划项目安排、长效机制建立等紧密结合,进一步提升了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效果。三是工作效果显著。各承办单位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效,通过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协同联动,完善保障制度,解决了许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建议解决率进一步提高。
       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基层实际需要和人大代表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和社会的关切相比仍有一些差距,还存在对办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代表提出建议的质量尚需提高,会办商办制度不够完善,协同配合有待强化,联系代表不够紧密等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一、提高认识,强化办理。人大代表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各个方面,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职权。这是送上门的有情况、有见解、有价值的社情民意,是对国家机关工作的有力支持和帮助,是“一府两院”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联系群众、接受监督的重要渠道,也是改进工作、解决问题、完善政策、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各承办单位要将办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程序方法,强化督查考核,特别要将代表反映较为集中、同本部门工作重点相契合的建议确定为本部门重点办理的建议,专门研究、重点突破,从制定计划、安排落实,到提出措施、明确时限、办理答复等各个工作环节都要做实做细,着力解决建议提出的问题。
       二、完善制度,精准办理。好的工作制度和机制是做好办理工作的有力保障。各承办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章立制,加强办理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办理工作职能、任务要求、责任分工和目标时限,使办理责任更加明晰;进一步完善交办、承办、催办、协调、审核等工作制度,并将有效的工作成果巩固成制度,使办理程序更加规范;细化办理前的沟通机制、办理中的走访机制和办理后的落实机制,使联系代表更加紧密,发挥制度机制的保障、规范、引领支撑作用,不断推动办理工作拓展提高,规范有效。
       三、加强联系,推动办理。办理工作不仅是代表提、单位答,更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与被监督机关加强交流互动、听取意见建议、接受监督和增强理解支持的有效途径。一是把握建议内涵要准确。办理每个建议都要坚持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与代表“三见面”的工作制度,通过走访、座谈、电话联系等方式,主动交流沟通,听取和采纳代表的意见,准确掌握提出建议的真实意图,夯实办理工作基础。二是办理建议措施要有力。结合本部门和本行业工作,突出重点,分类推进,对符合条件、当前能够解决办理的建议,要采取当面协商、重点督办等方式,积极抓好落实;对一时解决起来有难度,但通过努力有希望解决的,要主动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推动办理;对因政策所限一时难以解决的,做好解释说明,特别是对碍于现实条件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向代表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争取代表的理解,赢得代表的支持。三是解决问题要见效。要紧紧抓住代表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创造条件,着力推动政策见效、项目落地、资金到位、承诺兑现,力争建议所提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四、深化改革,统筹办理。目前,全面改革进入攻坚时期,各承办单位全面改革任务比较繁重,改革攻坚项目也比较多。这与代表建议较多地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综合性、统筹性较强是相一致的。这几年代表建议由两个以上承办单位办理的达到建议总数的60%以上,要提高办理质量,就要努力将建议办理措施同改革任务相衔接,与改革决策相统一,将代表建议办理列入改革方案,纳入改革任务,以改革创新精神和法治理念,统筹谋划、协调推进、抓好落实。要推进和完善会办工作制度,在分解交办的综合类建议时,应事先明确牵头主办单位任务和分办、会办单位职责。主办单位要负牵头抓总的主责,做好承办和会办的组织协调工作;分办、会办单位要积极配合,服从主办单位的召集和协调,既不要各自为政、各行其是,又力争做到各尽其责、通力协作,以改革的精神在协调联系中增进理解,在协商配合中达成共识,在综合协办中形成合力,确保办理工作的协调性、办理措施的针对性和办理结果的有效性,促使建议办理落地见效。
       五、知情明政,高效办理。代表提出高质量的建议是依法办理工作的前提和必要条件。人大代表要在提高建议的可行性、准确性、针对性上练内功。加强学习。要充分利用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培训、专题调研、视察、出列席人代会、常委会会议、代表(专业)小组活动、网络在线学习培训、代表接待室和联络室互动交流等形式,学习了解法律法规、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代表履职知识等,吃透上情、把握下情,找准建议的切入点,摸清基层关注点,厘清问题症结点,提出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回应社会普遍关切的“真建议”。深入调研,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听取原汁原味的百姓声音,提出贴近民意、汇聚民智、聚焦民情、接基层连地气的“实建议”。精心梳理。对已获信息和背景资料进行梳理加工,汇总分析,分类提炼,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具有建设性、可行性,基层需要,行业许可,政策可行,可实现、能量化的“好建议”。
       六、加强监督,公开办理。加强建议督办是提高办理质量的重要环节。一要抓好自查。各承办单位要加强建议办理工作的内部自查和督促落实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掌握办理进度,把握时限节点,强化跟踪问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已办结的建议要及时向代表反馈,对承诺解决、计划解决和需跨年度办理的建议,要明确办理时限,落实办理责任,创造办理条件,有计划、分步骤地促进代表建议办实办好。要加强建议回头看工作,每年要对办理的代表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实行滚动管理,特别是对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建议,如果第二年政策、资金允许,办理条件成熟,应及时纳入办理计划和程序。要每5年对一届列入计划逐步解决代表建议回头看,跟踪问效,创造条件,优化措施,督促建议落实。二要加强督办。省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专项检查和重点督办,不断丰富科学有效的督办工作制度、程序和方法,进一步完善调查研究、协商会办、督查落实、询问评议、结果反馈、续办回复、绩效考评等机制,创新和推进代表与承办单位“面对面”询问答复,约见政府厅局长、网络督办、信函反馈、媒体公开等工作方式,全面提升督办工作水平。三要公开办理。按照透明、务实、便捷的原则,完善代表建议办理答复同步公开的工作制度,规范建议公开程序和方式,扩大建议办理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将传统媒体与新型媒体相融合,通过公报、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发布等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公开办理结果,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不断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法治化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