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近日经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从今年12月4日起施行。这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出台的第一个地方性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用治理的“治”而不再是过去制度的“制”,其也是全国第一个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条例明确规定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增加了宣传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实践活动和法洽文化建设内容,体现了法治宣传任务的转变。条例对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以及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等均作出了全面具体的要求,明确规定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有效解决了法治宣传教育责任问题。对于以往困扰法治宣传教育保障问题,该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服务体系”,并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行目标管理。
条例明确规定:将法治素质作为干部使用条件,任命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前,要先通过法律知识考试;提拔使用干部,要将法治素养和能力纳入考察内容;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教育部门要监督、指导学校落实法治教育教学大纲,推进中小学校法治教育教学落实课时、教材、师资和经费等。
安徽 出台全国首个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日期:201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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