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至29日,省人大农牧专业代表小组赴西宁市、海东市,专题视察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视察期间,省人大农牧专业代表小组听取了省促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当地政府关于促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的汇报,实地视察了湟中县李家山镇岗岔村,乐都区寿乐镇王佛寺村等七个已完成和在建的高原美丽乡村,并与基层干部进行了深入交流,详细了解了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思路。
代表认为,省政府自2014年起每年确定300个重点村,实施以住房建设、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产业发展项目为主要内容的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建成了一批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和环境美的高原美丽乡村,大部分建设村实现了村庄规划科学合理、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牧民收入渠道拓展、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文明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逐步形成、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
代表指出,虽然全省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视察情况看,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由于乡镇缺乏城乡规划专业人才,导致村庄规划编制不够科学合理,缺乏项目建设计划,建设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已实施的有些工程缺乏实用性。二是部分建设村没有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群众的参与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设工作的推进。三是部分地区仍然存在“面子工程”,只注重显眼地段的改建、粉饰清理,对主导产业的培育不够重视。四是建设村普遍存在建筑风格千篇一律的现象,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体现不够,传统的青海建筑风格和文化传承不够等问题。五是建设项目整合力度不够,建设资金投入缺口仍然较大。
代表建议,一是科学编制和实施村庄规划,广泛征求农牧民意见,严格遵循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节约土地、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二是把培育特色产业、带动农牧民增收贯穿于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的全过程,通过发展庭院经济、休闲庄园、农家乐、乡村旅游、设施农业、养老产业等,拓展新的产业增长点,通过技术培训,培育新型职业农牧民,提升农牧民创业技能,拓展农牧民创业领域,使高原美丽乡村成为农牧民就业创业的重要平台。三是从群众最关心的住房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入手,调动群众参与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从根本上改善农牧民人居环境,从基层挖掘发现农牧区传统建筑元素和地域文化,创造性地融入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的建筑实体中,并对具有浓郁地方和民族特色的传统庄廓、房屋、大门等建筑元素加以传承和利用,突出地域、民族和地方特色,其修复、改建费用纳入建设项目。四是每年要提前谋划确定下一年度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的前期工作,积极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充分做好项目和资金的整合,确保示范村确定后能够及时启动、快速推进。五是结合“三基”建设,提高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管理水平。要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队伍建设,提高乡村基层人员素质和能力。加强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切实管护用好建设资金。完善村民自治管理制度,规范村务公开,确保农牧民在项目建设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农牧民在乡村环境整治中的主体作用,逐步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省人大农牧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