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草案进一步拓展预算审查监督内容,建立了财政政策备案审查,国有资产运营和管理情况报告、项目资金支出台账三项重要制度。其中,财政政策是财政支出的源头,政策的科学性,合理性直接决定支出的科学性、合理性。加强对财政政策的监督应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预算审查监督,提升监督实效的工作重点和重要抓手,修订草案对此作出明确规定。项目资金支出台账制度要求各部门、单位按经济科目清晰、真实、完整地反映每一笔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有利于加强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和绩效评价,增加预算决算的透明度。
同时,修订草案还增加规定,常委会可以要求有关被审计部门单独作整改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也可以开展质询或者启动特定问题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