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人民调解法执法检查

日期:201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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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日,平安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青海省人民调解工作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平安镇司法所、平安镇西营村、沙沟乡司法所及沙沟乡候家庄村农户家中,通过听取调解员汇报、座谈了解、走访询问被调解对象、调阅资料等方式对“一法一条例”执行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

执法检查要求,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发挥好县、乡、村三级调解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加强调解队伍建设。要积极探索并不断创新工作模式,更加注重矛盾纠纷大排查、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之间的衔接,健立健全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联动机制,通过大量富有成效的调解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对调解工作的认同感,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公信力。县政府要把坚持群众路线作为调解工作的基石,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充分支持,提升保障水平,促进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切实让人民群众享受优质、高效的法制服务。(王彪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