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 代表呼吁加快大气污染防治立法

日期:2014-04-10
字体:【 打印本页

“作为全国两个两型社会试点区域之一,湖南省在大气污染防治上应起到表率作用。建议加快制定《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从源头进一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全面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湖南省人大代表、凯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叶明强近日在湖南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建议,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加快制定《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据湖南省环保厅最新数据显示,2013年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略有下降,但大气污染总体形势依然严峻,其中20131021日至28日长沙市被列为全国一周环境空气质量最差的城市,复合型污染态势日趋明显。

大气污染防治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要靠环保、发改、工信、建设、交通、公安、工商等相关多个部门齐抓共管、协同处置才能取得效果,所以各级地方政府是落实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各级政府要对本辖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充分认识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重要性,明确各方责任,实现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和行政措施治理大气污染。同时各级政府应将环境质量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在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和重大项目时,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优先的要求。

湖南省作为全国两型社会示范区,特别是长株潭作为一体化城市群发展,更应该采用统一措施,制定更为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在环保治理技术上近零排放已不成问题时,湖南省应在环保治理上走在全国前列,优先考虑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污染治理零排放试点相关工作,真正为全国的环保事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