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体会议精神

日期:2014-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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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和贯彻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体会议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穆东升,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邓本太,党组成员、副主任曹文虎、马伟、曹宏,党组成员、秘书长蔡德贵出席会议,副主任昂毛列席会议。

穆东升传达了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体会议精神,并就省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

穆东升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战略部署,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紧密结合青海实际,对我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并对深化生态文明建设作了动员部署。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和生态文明建设中责无旁贷,负有重要职责。我们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依法行使职权,扎实开展工作,提高践行法治、推动法治的能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保驾护航。

穆东升强调,省人大常委会要把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做到思想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高效落实。切实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要坚持原原本本学,在进一步武装头脑上下功夫。二要坚持融会贯通学,在进一步把握精神上下功夫。三要坚持联系实际学,在进一步推动工作上下功夫。

穆东升强调,依法治省是依法治国在青海的生动实践。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代表、机关干部队伍要带头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从思想和行动上做到“五个”着力增强。要突出“四个”重点,切实把会议精神贯穿到人大工作各个方面。一要坚持立法先行,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目标、任务、要求,谋划和推进立法工作。二要坚持突出重点,增强监督实效,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执法、司法活动监督,推动“一府两院”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要坚持民主集中,严格依法办事,行使好决定权和任免权。四要坚持主体地位,强化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要加强以作风建设、“三基”建设和效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三项”建设,不断提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素质能力。□

(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