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是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提高代表工作水平,发挥代表作用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近年来,海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把做好代表工作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加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建设和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工作来抓,努力为代表知情知政,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服务,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加快了人大工作的整体步伐。
一、强化宣传工作,优化代表依法履职的社会环境
加强和规范代表工作,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州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宣传工作,把人大代表工作的宣传纳入总体部署,及时制定宣传计划,改进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在全社会宣传宪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的力度,促进了法律、法规在自治州的贯彻实施,增强了宣传的实效性。同时,全州各级人大常委会把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列入常委会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努力创新形式,支持代表发挥作用,使代表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体现新要求,开创新局面,取得新成效。
二、完善工作制度,促进代表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为保证代表工作的实效性、连续性和稳定性,州人大常委会建立健全了一系列代表工作制度,提高了代表工作的质量和绩效,促进了代表作用的充分发挥。一是完善代表知情知政制度。为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州各级人大常委会每年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重要工作安排,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定期向代表寄送半年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全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综合性统计材料,及时向代表提供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和有关情况,使代表能够及时获取信息,充分了解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各方面的工作情况;二是健全代表培训制度。州人大常委会建立健全了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制度,为代表依法履职奠定基础。按照州人大常委会一年举办两期、一届轮训一遍的代表培训目标,紧紧围绕新修订的选举法、代表法以及小城镇建设、旅游业、现代畜牧业、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社会管理创新等内容,相继在我省海北和广东深圳、江苏南京和福建厦门举办了4期140名州人大代表和27名人大工作人员参加的培训班,并进行考察学习、座谈交流,拓宽了代表培训和活动方式,提高了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建立代表劝辞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代表的监督管理,州人大常委会建立了代表劝辞制度,对那些履行代表职务差,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代表活动,不履行代表职责的代表和违法违纪的代表,劝其辞职或依法罢免,以保障代表的整体素质。对已调离本行政区域的代表名额,及时进行补选。对虽未调离本行政区域,但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再适合担任代表职务的代表,劝其辞职,及时补选他人。
三、加大督办力度,提高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质量
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并负责答复,是各级国家机关的法定职责。近年来,州人大常委会在多年实践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和建立了较为完备的代表建议督办工作体系。代表联络办公室作为常委会督办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完善代表议案、建议收集、整理、归类到交办、督办、汇报的工作流程;建立与政府、法检“两院”的办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办理工作,统一工作步调,协调解决问题;会同政府有关部门,采取分片检查、走访承办单位、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督促承办单位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办理质量,做到年初有交办,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为了防止办理工作不走过场,对重点建议办理情况有选择地进行抽查,每年都选择一些事关全局、群众普遍关心和有重要影响的代表建议作为重点,由常委会领导亲自联系,进行检查督促办理,亲自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的难题,确保办理工作不走过场;常委会还将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的情况,作为对政府部门进行工作评议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办理工作的督促力度。
四、规范代表活动,提高人大代表活动的质量和实效
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既是执行代表职务,也是知情知政、掌握第一手材料,酝酿起草议案或者建议,为出席大会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作准备的过程。州人大常委会以增强代表活动的实效为目的,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切实组织好、开展好代表在闭会期间代表活动。一是改进代表工作方法,完善代表活动的形式。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代表工作的实际,代表活动一般都是由本级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委托下一级人大常委会具体组织开展。州人大常委会认真组织州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重点组织好大会前的集中视察和年内的专题调研。围绕中心工作,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选准题目,精心组织,认真开展。通过视察和专题调研,掌握实际情况,了解社情民意,探索研究问题,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为出席会议做好准备;二是密切与代表的联系,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州人大常委会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执法检查、调研、工作视察等制度,悉心听取代表意见,接受代表监督,充分调动代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强化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代表制度的落实,每年定期不定期开展常委会领导走访代表活动,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向代表通报有关情况,努力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三是强化对代表的管理,调动代表的工作积极性。发挥代表作用,调动代表履行职务的积极性,既要积极教育引导,增强代表意识和责任,又要采取与此相统一的管理举措和办法。州人大常委会积极创新,按照法律程序,严格人大代表管理制度,完善约束机制。对免去代表职务的,依法终止代表资格。对那些代表意识差,不履行代表职责,不发挥代表作用,选民不满意的,采取劝辞措施,把竞争机制引入到代表工作之中,不断增强代表工作活力。另外,按照便于活动、便于组织的原则,对人大代表进行编组,推选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代表担任组长,按照有制度、有阵地、有活动、有档案、有实效的标准,加强了代表活动小组的规范化建设,切实使代表活动有章可依,实现了代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管理;四是畅通联系渠道,引导广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州人大常委会把支持州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作为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纳入到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加以部署和推进,做实基础平台,畅通联系渠道,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走在群众中间,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民情,反映民意,真心服务群众,?特别是对一些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走在群众中间,掌握真实的情况,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领和激励群众维护社会公德,遵守国家法律,搞好经济建设,力促社会和谐,真正体现出人大代表的代表性和先进性,确保了州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落到实处。
五、进一步搞好代表工作的几点体会
通过多年来的工作实践,在代表工作中州人大常委会积累了一些经验和体会:一是加强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最根本的就是要在代表视察、调查、检查和代表评议等各项工作中,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委保持一致;就是要多请示、多汇报,争取党委对人大及其代表工作的支持。二是密切联系人大代表是重要基础。人大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原选区选民或选举单位,是闭会期间代表工作的基本内容。只有紧紧依靠代表,了解群众的呼声,自觉接受代表的监督,才能使人大工作建立在坚实的基础之上,激发人大工作的生机和活力。要通过采取邀请本级人大代表和本级人大代表选举单位的负责人列席常委会议,常委会领导分片联系本级人大代表,督促“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查、评议和执法检查活动等形式,切实做好沟通联系工作,既有利于及时了解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使代表工作有扎实的群众基础,更符合人民群众的心愿,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也有利于指导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为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提供必要的帮助。三是搞好代表培训,提高代表素质是前提。每次人大换届,新当选的各级人大代表工作生活在不同的党派、团体、行业和阶层,具有不同的阅历和生活经验。对如何正确执行代表职务,代表的权利、义务了解比较少,缺乏全面的理解,这必然会影响到代表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水平,影响代表作用的发挥。因此,要每年坚持对新当选的州、县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和州、县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学习宪法、代表法和选举法等,通过培训,使代表明确权利和义务,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保证代表职能作用的发挥。四是组织好代表活动是关键。组织好代表开展活动,是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方面,也是代表工作中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党委的中心工作作为代表活动的重点,把政府工作的难点作为代表活动的着力点,把群众关心的热点作为代表活动的着眼点,通过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组织人大代表评议“一府两院”的工作,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职能。五是政府支持和虚心接受监督是有利条件。目前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视政策而忽视国家权力机关和法律作用的现象,具体表现为接受人大监督不主动,配合人大监督不积极,也就是说在思想上对人大代表工作缺乏正确认识,存在片面性,给人大代表工作造成了影响。作为被监督者的政府部门,只有进一步明确强化对人大工作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积极配合人大代表的视察、检查和评议等活动,对代表视察、调查及外出考察学习等活动从经费、车辆等方面予以优先照顾,不断改进和加强对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虚心接受监督,才能为代表工作创造有利条件,才能保证代表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新时期人大代表工作
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既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永恒主题,更是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的关键所在。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不容回避的实践课题。一是创新代表思想观念。在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方式方法上,要放宽视野,不能拘泥于过去的老做法,不能墨守成规,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开拓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向新的深度、广度拓展,开辟新渠道,建立新机制,形成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人大代表工作的长效机制。二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继续对人大代表进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通过采取集中辅导、异地培训、外出学习考察等形式加大对代表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代表的整体素质,达到增长知识、拓宽视野、强化素质、提升能力的目的。三是拓宽代表活动内容。紧紧围绕推动自治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拓宽代表开展活动的内容,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对重点项目建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设施农牧业、扶贫开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检查、视察和调研,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和全州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使人大的工作更加符合改革开放的实际,真正代表和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四是建立监督激励机制。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不断地完善人大代表产生机制、人大代表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在选举中探索通过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或其他有效方式,加强代表与选民之间的沟通,让选民真正了解自己选举的代表,这样才能选出他们满意的人大代表。建立代表表彰激励机制,对能够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议政履职工作做得好的代表应当给予大力的宣传表扬和物质奖励,激发调动代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通过公开代表活动情况,或对人大代表进行评议,使选民真正了解人大代表、了解人大工作,确保代表接受选民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