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 不断开创玉树州人大工作新局面

日期:201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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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玉树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和创新做好代表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紧紧围绕灾后重建这个中心,服务新玉树建设的大局,切实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为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注重代表培训,努力提高代表素质

多年来,州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培训工作,把搞好代表培训、提高代表素质作为新时期人大工作的基础来抓,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时期代表培训的方式和途径,建立代表培训工作长效机制,使代表认识到了人大代表是一种国家职务,承担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当代表不仅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份责任,增强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增强了代表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一)改进方式,加大代表培训力度。为适应人大代表的履职需要,州人大常委会主要采取三种方式开展代表培训工作。一是坚持以会代训。换届后,将任期第一年作为培训重点,做到全面展开,循序渐进,逐步深入。去年,系统培训了宪法、代表法、组织法、监督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相关理论知识,让新当选代表熟悉人大及代表行使职权的方法和程序,了解代表的权力和义务。二是拓宽知识面,达到学以致用。人大代表要广泛集中民智,充分反映民意,当好选民的忠实代言人,就必须了解和掌握一定的知识和理论。因此必须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培训,使代表培训内容涉及代表履职的方方面面。除了组织新代表学习人大制度的相关内容外,还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对代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科技和行使代表权利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内容加强学习和培训。三是培训形式灵活多样。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等形式,依托广播、电视新闻媒体、三江源报等载体,加大对代表工作的宣传和报道,做到宣传内容新颖,通俗易懂,激发了代表履行职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尤其是今年,州人大常委会改进培训方法,采取“走出去、进基层”的方式,邀请州委党校老师、研究室主任及在常委会机关工作多年的同志到各县及部分乡镇对州人大代表、部分县人大代表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专题培训,并委托各县人大常委会,以乡(镇)为单位对县、乡(镇)人大代表进行不同程度的培训。

(二)明确目标,提高代表培训的成效。州人大常委会通过开展切实有效的代表培训,取得了以下三个方面的成效:一是新代表掌握了如何审议几个报告。特别是基层农牧民代表,增进了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事业等方面的了解,学会、弄懂了有关方面的基本知识,学会了如何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每次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对“一府两院”专项报告都能提出科学合理的审议意见。二是会提意见建议。代表能否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意见建议,不仅反映代表的素质高低,而且关系到人民意愿的准确反映,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这是衡量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一把标尺。通过培训,代表基本掌握了怎么写议案、意见建议的基本知识,建议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三是开展调研有声有色。代表基本掌握了调研、视察的方式方法,能够弄清问题的来龙去脉,准确及时地掌握民情,反映民意。在今年组织的灾后重建工程质量、乡镇机关建设、城镇绿化、学校管理运营、农牧民住房建设等视察调研工作中,参与代表都能够准确地反映事情实况、民意民愿,提出的意见建议科学合理,助推了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也为州委、州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

(三)狠抓落实,提高人大代表的整体素质。州人大常委会把经常性培训作为代表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通过培训,州、县、乡三级人大代表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履职能力有了明显增强。一是代表的政治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大局观念进一步增强,能依法履行职责、行使代表职权。二是主人翁意识进一步增强,出谋划策,建言献计,以实际行动展示代表风采,不当“哑巴代表”,不做“举手代表”、“画圈代表”。在视察、调研活动中,代表主动积极地搜集群众的意见、要求及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并相互交流看法和经验,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代表议政能力明显增强。三是基本熟悉和掌握与行使职权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把这些法律知识用于工作实践,用于履行职务的各个方面,代表法律素质有了明显增强,履职能力有了显著提升。四是积极学习掌握现代市场经济、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能为群众致富出谋划策,在勤奋工作中出成绩,在加快发展中做贡献,成为推动地区经济发展的带头人,影响和带动群众共同创业、共同发展、共同致富,代表致富本领明显增强。

二、认真开展代表视察,切实履行代表职责

代表视察是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行代表职责的重要形式,也是联系人民群众、推动“一府两院”工作的重要渠道。为了避免代表视察工作流于形式,州人大常委会坚持从三个方面加强和改进代表视察工作。

(一)选准议题,搞好代表视察。代表视察活动非同于其他党政部门的工作检查。它是一项具有权威性和制约力的监督,不可草率行事。州人大常委会在每次组织开展代表视察前,都要召开主任会议,认真确定视察议题。议题的选择主要遵循三条原则:一是紧紧围绕灾后重建大局,侧重工程质量、资金管理和使用、生态保护等最现实、最重要的工作进行视察,紧扣中心工作,增强视察的全局性。二是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视察,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增强视察的针对性。三是根据小型、量少的要求,选准、选好切入点,不到处撒网、遍地开花,增强视察的实效性。每次视察前,都组织相关专委会对视察什么内容、监督什么问题、达到什么目的进行认真研究,在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制定活动方案,确定视察范围,选定视察代表,做到视察时有的放矢,取得实际效果。

(二)视实情、察实况、说实话。视察效果是确保视察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为避免视察活动成为一种被视察单位“包揽”安排的参观,在组织代表视察时,既听取汇报,又视察现场,既视察好的,也视察差的。通过座谈、走访、询问、现场查看等方式,让代表从不同的层面去分析问题,准确把握问题的实质,进而提出具有较高质量和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认真组织好发言,要求代表不能只视不“察”。发言时,代表们敢于直抒己见、揭短亮丑,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一针见血地找准问题症结,充分体现了人大监督的刚性要求。

??(三)把督促整改作为视察的重要工作来抓。衡量代表视察活动的成效,关键在于视察整改是否有措施,整改措施是否有落实,视察活动是否有实效。对视察时代表提出的意见,被视察单位究竟落实得怎样,不能一视了之,一议而过,只有跟踪督促、一抓到底,才能达到视察的目的。因此,州人大常委会每次组织代表视察后,对代表提出的视察意见,都及时撰写视察报告,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经常委会会议审议后,行文下发被视察单位,让被视察单位有计划、有步聚地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州人大常委会要求相关专门委员会安排时间、组织人力,就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加大督办力度、反馈整改情况、督促工作落实。通过有效地督促落实措施,激发了代表参加视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扩大了代表在社会上的影响力,提升了人大新形象。例如在今年8月份,组织州、县、乡人大代表视察结古地区学校运营和管理的过程中,发现学校小市政无法正常运行,供水、排水、供电难以保障,基础设施有待完善,师资力量薄弱和后勤管理人员不足,大部分学校门前没有斑马线、减速带、警示牌等问题,对学校的运营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常委会主任会议将这些问题列为督办建议,交由州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州教育局、援建单位等相关部门立即着手解决,并责成州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全程跟踪督促办理。州教育局和援建单位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做了大量细致的整改工作,使以上问题得到了解决,学校的正常运营管理基本得到了保证。

三、督促代表建议办理,增强代表工作实效

意见建议是代表履行职权最直接、最有效的形式。近年来,州人大常委会注重改进和创新代表建议工作,坚持在“提”字上讲质量,在“督”字上做文章,在“办”字上下功夫,使代表意见建议的质量、办结率、满意度逐年上升。

(一)注重质量。在召开人代会前,州人大常委会专门函告各代表团关于代表提出意见建议注意事项,要求组织并指导代表认真做好意见建议的收集工作,提高建议的质量。通过近两年的实践,由于代表的整体素质不断提升,代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提高,代表的履职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们以饱满的热情关注民生,关注重建,关注社会,提出意见建议116条,就质量而言有了明显的提高。

(二)及时交办。州人大常委会按照玉树州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专题会议。人代会闭幕后,州人大常委会将代表意见建议抓紧时间整理,装订成册,5月初,召开有常委会主任、分管副主任,州人民政府州长、分管副州长,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及州政府、法院、检察院办公室负责人,州人大机关各专委会负责人,代表意见建议所涉及的单位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代表意见建议交办专题会议。在会上,州人大常委会将代表在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116件意见建议,面对面地交由“一府两院”分别办理,并对办理代表建议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大了交办力度,增强了“一府两院”办理代表建议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狠抓督办。代表意见建议除了其法定的意义和效力外,还是一种宝贵的民意财富。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大到关系国计民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灾后重建、生态保护,小到植树造林、修路架桥、人畜饮水,无不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无不倾注着代表的心血,是民情、民意、民智的集中体现。因此,我们把代表建议的办理作为促进重建、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抓手,切实加强督促落实。在办理过程中,州人大常委会分阶段对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情况进行逐件督促,及时了解和掌握办理情况。对于建议办理重点单位,要求主要负责人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办理情况,增强了办理实效。同时,还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组织代表与承办单位直接见面,当面答复,加强提、办双方的交流,提高了办理工作的透明度。为促进一些“难案”的落实解决,今年安排人大各专委会根据工作对口部门,在代表建议中筛选出2-3件事关全局、有代表性的建议,作为重点督办件,并写进常委会2013年度工作要点,明确督办目的和要求,适时深入基层,深入承办单位了解和督促检查办理进度,提出具体办理意见,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至目前,116件意见建议办结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四)注重总结。每年第四季度,常委会都要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办理结果代表表示不满意的建议,要求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对一些确因条件所限暂时无法解决的建议,要求实行滚动式办理。同时,加大对各承办单位的考核力度。从今年开始,常委会决定每年将对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通过激励机制促进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