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首次开展法规表决前评估

日期:201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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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和《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已于9月下旬提交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911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对两项法规草案进行表决前评估,邀请有关人士和专家学者对法律出台的时机、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评估。

据了解,表决前评估也涉及到条文,但不会“字斟句酌”,而是从宏观层面关注法规案出台的时机是否适宜,是否与本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否具备相应实施条件,相关配套措施是否能及时到位,法规通过后对本地区改革发展稳定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可能影响法规实施的重大因素和问题。

在草案表决通过前增加了评估的程序,邀请没有参与该法规起草、修订的有关人士和专家、学者对法律出台的时机、执行的社会效果和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论证,有利于提高立法的准确性,是省人大常委会加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积极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