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首次委托高校起草法规

日期:201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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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大常委会821日正式委托广东三所高校起草《广东省信访条例(草案)》。委托高校起草法规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史上当属首次。

据了解,《广东省信访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是由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分别起草,共同完成的。这三所大学亦是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三个基地将已于今年10月中旬提交该法规草案的建议稿。

立法起草工作委托高校承担,这既是创新地方立法起草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立法质量的积极探索。此次起草的不是一般地方性法规草案,而是备受社会关注的信访条例草案。由于目前相关机制不健全,解决纠纷渠道不畅通,以及中国人传统的非诉思想和清官意识影响,民众遇到问题习惯于找政府,由此出现越级上访、群体上访等行为,最终导致“信访不信法”,要摆脱这种困境,必须从制度建设、制度创新入手,把信访工作纳入到法制轨道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