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 不断提升人大教科文卫工作水平

日期:2013-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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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也是人大教科文卫工作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我们通过加强理论学习、认真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增强了践行群众路线、做好人大教科文卫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同时也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工作思路。
      一、加强理论学习,强化为民意识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委员会坚持把学习贯穿始终,制定并实施《周末课堂学习制度》,提出了实现“两个促进”的要求,即以转变学风促进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以提高学习理论、研究问题的质量促进提高依法履职、为民服务的质量。今后要进一步扎实抓好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结合人大教科文卫工作,牢固树立三种意识:一是要牢固树立人大工作实际上就是党的群众工作的意识。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是体现党的群众路线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根本途径,从这个高度深入把握人大工作与群众路线之间的内在关系,把握人大工作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强化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增强群众感情,坚持用党的群众观点来指导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在教科文卫工作中落实好党的群众路线。二是要牢固树立全方位全过程践行群众路线的意识。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因民而生、为民而兴,从理论和实践上都必须是人民群众的“命运共同体”,必须对人民高度负责,密切联系人民、忠实代表人民、倾力造福人民,从而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深入践行群众路线的新开端,在今后工作中始终坚持把群众路线贯穿到立法、监督等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真正把人民放在最重要的位置,真正做到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三是要牢固树立践行群众路线关键在于依法有效履职的意识。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以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良好风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踏踏实实为民履职,坚决杜绝“四风”之弊,真心访民情、虚心集民智、倾心解民忧、尽心惠民生,多干让人民满意的好事实事,促进解决好教科文卫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依法履职的实际效果,并始终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准,以更好的履职效果确保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改进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
      深入调查研究,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认识方法、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是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委员会形成了“履职先调研、调研重实效”的工作作风和工作传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后要在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一要突出重点。每年要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常委会工作部署,在广泛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认真研究,精心选择确定立法调研和监督工作中的调研项目,切实突出重点问题,抓好大事要事,既要防止选项不准影响工作成效,也要避免调研过多给基层造成不必要的负担。二要深入推进。今年我们在全省“两基”巩固提高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中制定《重点调研问题分解安排方案》,将调研中的重点问题分解落实给每个调研组成员,在调研过程中形成了人人研究问题、询问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的良好氛围,促进了调研的深入进行,保证了调研实效。今后要继续探索研究新的方式方法,采取调研之前先组织调研组成员学习相关法律、了解相关工作情况,调研过程中坚持人人研究和询问问题、注重实地查看、注重吸纳基层代表和群众参加座谈会提出意见等方式,推进调研深入进行。三要注重研究。调查研究,调查是基础,研究是根本。不抓牢根本,就会浮在表面。因此,今后要在深入研究上狠下功夫。要真心诚意地坐下来和基层的干部群众共同剖析问题、研究对策,真正做到问政、问计于民。要扎扎实实组织调研组成员沉下心来分析问题症结,提出真正有利于解决问题、促进发展的思路和办法,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成果。必要时还要将调研报告的初稿印发给相关方面,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强化论证完善工作。四要增强实效。要通过各种方式把调研成果充分运用到立法、监督等工作中,使每一次调研都能产生促进解决问题、推进相关工作的实际效果。调研形成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反馈政府相关部门后,还要进行跟踪督促,一抓到底。五要反馈基层。调查研究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服务群众”的工作目标。调研报告完成后,要及时印发给调研所到的基层单位,给基层干部群众一个交待,进一步征求基层的意见和建议。调研产生成效后,也要以信息简报等形式反馈基层,形成与基层单位和群众的良性互动,从而真正做到密切联系基层和群众,共同推进相关事业发展。六要形成制度。要研究制定委员会关于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制度,推进提高调研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切实把人大教科文卫的各项调研抓实抓好。
      三、推进民主立法,体现民意民智
      立法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直接反映,是代表、汇集和反映民意并集中民智的国家权力。立法权的本质特性要求立法活动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因此,立法法第五条规定: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实践也充分证明,在立法工作中深入贯彻群众路线,积极推进民主立法,才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实现人民政治权利、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进一步推进民主立法,关键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要在立法选项上扩大民主。要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建立人大与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公开征集立法项目以及立法计划向社会公示等机制,在立法项目的选择确定上广泛征求社会各方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从源头上确保群众参与,促进科学立项。通过这项工作,一方面精选必要的管理类立法项目,同时促进相关部门更加关注民生,多立民生之法,促进解决民生问题。其次,要在起草过程中扩大民主。要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在起草法规、条例时加强力量,组织一个有相关专家学者、基层代表和管理相对人参与的起草班子,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征求和吸纳各方意见,强化论证完善环节,通过走群众路线,提高法规、条例的起草质量。第三,要在审议把关过程中扩大民主。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尤其是要积极动员委员会组成人员拿出一定精力认真研究法规草案,并在本人所在单位和自己联系的群众中征求意见,最后提出有质量的修改建议。坚持拓展民主立法途径,注重吸收法律工作者参与立法,充分利用省内网站、行业报刊等媒体广泛征求意见,尤其要积极探索、制定有效措施,激发公民参与立法的热情,扩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广度和深度,使制定的法规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定得准、行得通、落得实。在委员会具体审议过程中,必须坚持维护大局利益、人民利益,更加重视基层的意见、建议,更加重视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建议,切实消除部门利益倾向,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民生问题的有效解决,坚决防止因立法不当而引发或加剧社会矛盾纠纷、第四,要建立健全民主立法的相关机制。研究制定委员会的立法工作制度,对起草单位提出一些硬性要求,提高委员会审议门槛,对没有组建起草班子、没有进行联合调研、没有公开征求意见的法规、条例草案暂缓审议;同时在委员会内部建立法规、条例草案初审责任制等等。此外,要吸收教科文卫领域的专家学者,建立委员会立法工作咨询组,加大民主立法的力度。
      四、深化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也是人大联系基层、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人大工作践行群众路线、提高为民服务成效的必然要求。委员会要切实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努力加强和深化代表工作,不断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平台、拓展途径、提供良好保障和服务,充分发挥代表在推进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和全省教科文卫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引导工作。着重加强教科文卫专业代表小组的建设,在充分征求代表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制定专业代表小组的年度活动计划,每年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对小组成员进行相关培训,依照代表法和常委会的有关规定,提出参加活动的要求,年终进行总结交流,引导、促进代表积极参加活动、充分履行法定职责,推进代表小组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实效化。二是积极吸纳代表全面参与委员会各项工作。在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开展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法规审议、听取对口部门工作汇报等各项工作中,一定要吸纳代表全程参与,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委员会工作机构要密切与代表的日常联系,及时通过《教科委手机信息》等途径向代表通报信息,征求对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建议。三是切实办好议案、建议,增强代表履职成效。认真承办代表在人代会上提出的立法议案和工作建议,办理过程中要继续注重调研、注重督办、注重协调、注重实效,使代表履职能管用、有成效,从而促进加强人大相关立法、监督工作。促进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得以解决、相关事业加快发展。四是不断拓展代表和委员会委员履行职务的深度。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动员、组织委员会委员和专业代表小组成员围绕教科文卫领域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通过独立调研或联合调研的方式,进行调查研究,撰写精短的调研报告,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积极反映各自了解掌握的重要社情民意,委员会不定期编印《教科文卫领域代表、委员调研报告》、《教科文卫领域代表、委员建言》,及时报送常委会领导、政府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进行参考或研究办理,进一步发挥代表、委员作用。五是不断创新代表工作。积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努力探索不断深化代表工作的方式和途径,力争取得更好的成效。
      五、坚持精细要求,提升服务水平
      践行群众路线,真心为民服务,必须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在各项工作上精益求精、细致务实。为此,委员会今年提出了各项工作要向精细化方向努力,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的要求,收到了较好效果,尤其是在承办常委会关于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专题询问工作的过程中,力求程序规范、工作细致、真抓实干,保证了各环节的质量和整体成效,得到各方面的肯定。今后要继续坚持这一工作要求,促进全体工作人员更加尽心尽力、精益求精。一是要继续坚持精细化立法。要从委员会对口部门和州、县级人大立法力量都较为薄弱的实际出发,在法规、条例审议中不停留、局限于合法性、适用性审查,而要本着保证立法质量的宗旨,坚持提前介入,在充分尊重起草、修订单位立法权的前提下,广泛征求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细化指导工作,加大帮助力度,共同解决好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努力把委员会审查报告、常委会修改情况的报告写细写实,并提供详实管用的立法参阅材料,更好地服务常委会审议工作。二是要继续推进实效化监督。引导工作人员把检查、调研的方案和相关服务工作做细做实,引导检查组、调研组成员把情况摸细摸实,把意见、建议提实提准,委员会把跟踪督办等工作抓实抓好,通过各个环节上的扎实努力,不断增强监督实效,让人民群众满意。□
      (执笔:李宝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