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满意度测评设“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采取无记名的方式进行。经常委会组成人员当场测评后,表示满意的11票,基本满意的10票,不满意的0票。在审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已整改落实的工作表示满意,对办理力度不够、没有达到常委会整改要求的两件建议,决定要求州政府再次限期整改,并在下一次常委会会议上继续听取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此次测评,是继去年州人大常委会实行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后又一项有益探索和有效创新。该项举措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州人大常委会监督实效,确保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有效执行和落实,更好地督促“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谢海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