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理想信念 推进为政清廉

日期:2013-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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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隔开,我们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总书记的讲话深刻指出了为政清廉和改进作风的极端重要性和深刻内涵。我们要坚定信念,做到为政清廉,就必须改进作风,纠正不良风气。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就任之时,就把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作为重要任务,专题研究,作出了具体明确、针对性极强的八项规定,并从中央做起,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为政清廉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为全党和全国人民树立了榜样,赢得了人民的拥护和信赖。

要把执行纪律作为坚定理想信念、密切联系群众的抓手。工作作风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是,由于一些部门和机关人员藐视制度、藐视纪律的原因,对党员干部疏于管理,在执行制度纪律时“雷声大、雨点小”,削弱了纪律的威严和作用。于是,有些人就抱着“众人闯红灯,违法不受罚”的侥幸心理违法乱纪,有些干部说一套、做一套,搞不正之风,不良风气成了一种“顽症”。因此,我们要坚定理想信念,为政清廉,服务人民,就首先必须从改进作风这个最基本、最基础的工作做起,而改进作风必须从执行制度和纪律这个最基础的工作抓起,并要贯穿于为政清廉的全过程。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自觉学习和遵守党的章程和纪律,并以此为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同时,要加大党纪党规执行的监督力度,执好纪、问好责,既设“高压线”,又通“高压电”,使心存歪念者、侥幸心理者不敢越雷池一步。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敬畏党的纪律。

要把中央和省委改进作风的规定作为坚定理想信念、密切联系群众的切入口。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改进作风的意见以及省人大常委会的实施意见,是针对当前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现状和实际做出的决定,符合党心民意,要求具体明确,针对性强,我们必须坚决执行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八项规定,既不是最高标准,更不是最终目的,只是我们改进作风的第一步,最基本的要求。”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们对这个要求没有任何理由做不到,而且要以此为切入口,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要把率先垂范作为坚定理想信念、密切联系群众的关键。改进作风,为政清廉,首先要从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做起。因为党的章程和纪律,是党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根据党的建设和党员队伍状况、形势发展要求,依据全体党员和广大人民的意愿制定的,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及全体党员向全党和全国人民作出的承诺。这就要求承诺者必须身先士卒、带头执行,以身作则、说到做到,定了的、承诺了的就兑现,取信于民。在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上、执行党纪党规上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绝不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从政治上、思想上、言行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准确实施。

要把“常”、“长”二字作为坚定理想信念、密切联系群众的机制。强调作风问题是老话题,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这也说明它有反复性,有抓一抓好一时、松一松就反复的现象。如从最简单的公务接待来看,我们党自成立以来就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浪费,这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上世纪80年代末党中央一再重申并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和要求,但在执行过程中时常反复,特别是进入21世纪后,在公务接待、各种庆典活动中搞攀比、摆阔气,铺张浪费现象到了惊人的地步。人民群众看在眼里、痛在心上,社会反映强烈,可以说已严重影响到我们党和政府的形象。新一届党中央高瞻远瞩,倾听民意,并吸取以往纠风工作中“一阵风”现象的教训,要求全党反腐倡廉关键就在“常”、“长”二字上,一个是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善始善终,防止虎头蛇尾。我们要深刻领会,使理想信念教育和改进作风、为政清廉、密切联系群众工作常态化,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要把人民满意作为坚定理想信念、密切联系群众的标准。党政机关的干部作风是通过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反映出来的,是人们看得见、感觉得到的行为表现。所以,是否为政清廉、作风优良、密切联系群众,自己说了不算,只有人民群众才有发言权和评价权。我们要以人民群众的监督评价为压力,以人民群众的期望为动力,以人民群众的满意为标准,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批评,自觉接受监督,以实际行动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做到为政清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