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宪法观念 依法履行职能

日期:2013-09-09
字体:【 打印本页

增强宪法观念,弘扬宪法精神,对于促进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加快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和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充分认识学习贯彻 现行宪法的重大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讲话从党和国家、人民利益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学习宪法,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重大意义。

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12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1988年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又分别对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了修正。1982年宪法即后来的4个修正案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集中体现为“八个确立”:一是确立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二是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三是确立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四是确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五是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六是确立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七是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八是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以上“八个确立”从中国国情出发,郑重表明我们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

党的十八大鲜明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成就和根本方向,深刻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理论体系、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总布局、总任务。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夯实了立国兴邦、长治久安的法制根基,从制度上、法律上确保中国共产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确保国家一切权力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确保中华民族独立、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确保祖国统一、社会安定和各民族大团结,确保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走和平发展道路,确保国家永远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奋勇前进。我国宪法是在党的领导下制定的,是党的主张的体现,也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我们学习贯彻好现行宪法,对于实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省人大机关贯彻实施宪法取得显著成绩

长期以来,省人大机关深入学习宪法、认真贯彻宪法,履行宪法赋予的各项职责,保证宪法的遵守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

以宪法为根本,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五年来,我们促转变、提质量,共制定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34件,修改84件,废止25件,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法制保障。特别是先后两次开展法规条例集中清理和专项清理工作,打包修改法规条例69件、废止13件,较好地解决了不一致、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在立法工作中,注重省级立法和常委会自主立法,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性进一步凸显;注重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立法的针对性进一步增强。

以宪法为依据,加强人大监督工作。五年来,我们抓重点、求实效,共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2项,检查了20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一次,审查规范性文件66件,监督力度不断加大,监督效果明显增强。特别是坚持探索创新,充分准备,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首次开展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题询问,有力推动了湟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结合,制定了拟任人选任前发言等制度,不断规范了任免程序,改进了方法。

以宪法为保障,加强代表工作。五年来,我们重保障、强服务,建立完善了一系列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务的制度和办法,代表工作越来越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共办理代表意见建议2280件,其中议案转建议7件。顺利完成全省各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实现了“两升一降一保证”的目标要求,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更好地体现了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的原则。不断提高代表活动的服务保障水平,通过组建专业代表小组、完善代表工作制度、加强代表培训,代表依法履职的条件进一步改善。认真做好全国人大代表服务工作,青海代表团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共提交代表建议93件,其中3件被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为2012年重点督办建议,有力推动了我省有关方面的工作。

以宪法为指导,加强自身建设。五年来,我们重基层、强基础,人大机关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水平整体提高。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和“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务实推进联点帮扶、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和帮扶企业、非公经济企业组建党组织等工作,锻炼了干部、联系了群众、服务了基层。积极向省委汇报,与有关部门协调,省人大农牧环保委分设为农牧委和环资委,办公厅研究室升格为副厅级机构,设立监督工作办公室、新闻宣传处,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干部培养选拔和交流力度不断加大,工作活力进一步激发。省委召开了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研究了全省人大工作中的一些重大事项,每年都召开一次省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承办了第五次全国省级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座谈会、十四省区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及研究室主任研讨会、中西部十七省区市人大民族工作座谈会和西北五省区第二十次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等大型会议,交流了经验、宣传了青海、锻炼了干部。

以宪法为重点,加强普法工作。五年来,我们抓教育、促宣传,普法工作取得新成效。注重发挥新闻媒体和青海人大期刊、人大网站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制度、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注重以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活动为契机,广泛深入地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我省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省的进展与成就。法制宣传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注重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提高了全社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增强了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学习宣传贯彻施行好宪法

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宪法,是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任务。

学习宣传好宪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我们要把学习宣传宪法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教育结合起来,与开展“六五”普法结合起来,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进一步在机关干部中牢固树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的观念、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公民权利和义务对等的观念、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观念,使广大干部深刻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也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使宪法和民主法制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特别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真正成为学习宪法法律的模范,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模范,依法办事的模范。

贯彻施行好宪法。宪法确立了地方人大的地位,规定了地方人大的职权,党的十八大提出“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等职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共同发展,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我们要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职权,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宪法原则和宪法精神,坚持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要围绕全省重大工作部署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监督工作,不断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要切实加强代表工作,加大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要进一步健全常委会组织制度,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充分履行其职能;要切实推进机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人大机关;要把宪法赋予地方人大的各项职权切实落实到位,不失职、不缺位,大胆创新、积极作为、勇于担当,不断探索人大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措施,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依法治省进程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