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的实施将对切实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安全生产,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吉林大地2700万城乡居民饮食更安全、生活更美好提供了可靠的保障。条例体现了两大特点:一是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强化监督,管理有序。条例解决了多年监管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的难点问题,为依法有序监督奠定了基础。条例还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小作坊和摊贩食品安全工作的协调,监督、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二是宽严相济,管教结合,在管理中促发展。对从业人员要扶持,对行业发展要帮扶,体现的是“宽” ;对食品生产和销售环节规范化标准化要求,体现的是“严”。条例还明确了经营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