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 立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日期:2013-09-09
字体:【 打印本页

黑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并于20132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对于贯彻实施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切实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条例既涵盖了国家相关上位法的法制精神,又总结了黑龙江省食品安全管理的实践,具有填空白、堵漏洞、抓源头、强基层、明责任、重诚信的特点,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条例有四个鲜明特点:一是明确监管职责,打造无缝衔接监管体系。二是加强源头管理,构筑第一道食品安全防线。三是填补立法空白,规范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四是强化法律责任,加大行政问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