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立良法呵护出行安全

日期:2013-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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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这部备受关注的地方法规从201311日起正式实施。

此次修订对原有实施办法的基本框架作了较大调整,由原有的649条扩大到779条。与原实施办法共六章49条相比,章节上增加了“执法监督”一章。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加强了管理者的职责,强化了对管理者的监督,增设了管理者保障道路通行安全多项规则。为遏制交通违法行为,预防与减少交通事故,新修订的实施办法补充完善了上位法对车辆与驾驶人管理方面的条款。新修订的实施办法体现了人性化管理,力求减少处罚和减轻群众负担:一是体现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精神。二是禁止不合理附加条件。三是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四是不加重责任人处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