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 保护野生动物 共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日期:2013-09-09
字体:【 打印本页

江苏省地处南北气候过渡带,独特的自然生态条件孕育了丰富的陆生和水生野生动物资源,其中陆生野生动物604种,属于国家重点的106种,省重点的250种。为了更好地保护野生动物、规范野生动物资源的合理利用,明确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违法类案件的相关法律责任,近日,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自201311日起实施。该条例共分为六章四十五条,将为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实践增添新的法律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