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举旗帜 接力奋进

日期:201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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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时,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东升接受了本刊记者专访,畅谈了会议的特点和人大工作。

记者: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已经闭幕,首先对您连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表示祝贺,现在请您谈一谈这次会议的突出特点和主要成果。

穆东升:这次会议是我省“十二五”中期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召开的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会议。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开拓创新、扎实开局”的工作总基调,突出反映各族人民追求更加幸福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认真总结过去五年工作的成就和经验,更着眼于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大计,审议批准了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并依法选举产生了我省新一届省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出席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议期间,各位代表肩负全省各族人民的重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充分反映了全省各族人民的意愿和要求,也充分展示了新一届省人大代表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精神风貌。这次会议是一次民主团结、广开言路的大会,是一次凝心聚力、推动发展的大会,是一次务实高效、催人奋进的大会,必将激励全省各族人民继续弘扬新青海精神和“五个特别”的青藏高原精神,为建设新青海、创造新生活、全面奔小康而努力奋斗。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次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改进作风的有关规定,会风文风呈现出俭朴、务实、求真的新气象。会议期间不封路,不使用警车开道,不发任何纪念品,不搞任何宴请,会场不摆放花草,代表驻地不升彩球、不铺设红地毯,朴实无华。大会的各项报告内容实在、文风朴实、文字精炼,真正体现了“短、实、新”的文风。有关报告修改后只印发修改情况的说明,不再印发报告修改稿,精减了文件,降低了成本。代表审议时直奔主题,开门见山,讲真话、实话、短话。大会简报突出基层和一线代表的意见建议,不刊登列席人员的发言,不刊登一般性表态或单纯汇报工作的发言内容,简报总期数比去年减少了40%,做到了篇幅短、文字精、内容实,一股清新之风扑面而来。会议始终洋溢着民主、团结、和谐的气氛,体现着求真、务实、创新的精神。

记者: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共制定法规条例34件,修改84件,废止25件,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请您谈谈过去五年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地方立法工作的具体情况。

穆东升:地方立法贵在体现地方特色,重在解决突出问题。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注重统一性和特色性相结合,及时性和针对性相协调,立法与执法相衔接,不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我们可以用“五个面对”、“两项清理”、“一次调整”和“四个注重”来概括取得的立法成就和具体工作。“五个面对”是:面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任务,重视经济领域立法,制定和修订了旅游业发展、非税收入管理、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城乡规划、房地产交易管理等方面的法规条例6件,对于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作用;面对民主政治建设的新任务,加强民主政治领域立法,制定和修订了实施监督法、代表法、选举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方面的法规条例7件,推进了人民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面对科技教育文化改革发展的新任务,注重科教文化领域立法,制定和修订了科技进步、义务教育、文物保护等方面的法规条例13件,强化了科教文事业发展的法制基础;面对社会管理创新的新任务,突出社会管理领域立法,制定和修订了劳动保障监察、残疾人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宗教事务等方面的法规条例16件,特别是制定的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和批准的海南、黄南、海北、海西、果洛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走在全国地方立法前列,为社会和谐、宗教和顺提供了法制保障;面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新任务,推进生态领域立法,制定和修订了饮用水水源保护、节约能源等方面的法规条例13件,其中批准的西宁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在省内外产生了积极影响。“两项清理”是:为了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新要求,全面清理我省法规条例,打包修改法规条例58件、废止13件,较好地解决了不一致、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为了实施行政强制法,开展地方性法规有关行政强制规定的专项清理工作,打包修改省级地方性法规11件,维护了法制统一。“一次调整”是: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常委会于2011年及时调整五年立法规划,新增立法项目7件,取消立法项目67件,增强了立法规划的科学性。“四个注重”是:注重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届初召开全省立法工作会议,制定五年立法规划,每年制定年度立法计划,加强沟通协调,形成立法合力,立法的计划性和协调性进一步增强;注重加强省级立法,本届制定的34件法规条例中省级地方性法规17件,占50%,其中常委会自主立法6件,占35.3%,省级立法的比例明显上升,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性进一步增强;注重开展立法效果评估,对青海省供用电条例和农牧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适时废止了农牧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为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积累了经验;注重拓展人大代表和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通过有关网络、媒体和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使立法更加充分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

记者:您在报告中用“四个着眼于”、“一个加强”、“三个突出”、“一个首次”、“四个方面下功夫”高度概括了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情况。请您谈谈过去五年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具体情况。

穆东升:人大监督必须坚持在大局下行动,在实效上用功。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认真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共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3项,开展执法检查9次,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执法检查9次,组织专题询问1次,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69件,有效推进了依法治省进程。一是围绕大局,认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着眼于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三江源生态保护工程实施、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交通建设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促进了我省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两基”攻坚、职业教育、文化体育、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社会保障、扶贫等专项工作报告,为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起到了推动作用;着眼于促进司法公正,听取和审议了省法院关于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省检察院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和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监督和支持司法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着眼于支持玉树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先后4次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玉树地震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专项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议意见,推动了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二是注重实效,切实加强计划和预算监督。常委会依法听取和审议了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财政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相应调整收支预算、发行保障房私募债和中期票据筹集资金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有关情况的报告等。在具体工作中,常委会注重规范程序,改进方式,加大力度,计划和预算更加透明、执行率显著提高,并督促解决了一些违法违规问题。三是突出重点,深入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常委会突出维护特殊群体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青海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有效维护了不同群体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突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开展了禁毒法、青海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执法检查,推动有关方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突出实施生态立省战略,开展了循环经济促进法、森林法及我省实施办法、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连续多年有所侧重地组织开展江河源环保世纪行活动,促进了生态环境保护。四是积极探索,首次开展专题询问。 2012年,常委会结合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的报告,首次开展了专题询问。常委会主任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有关专委会精心组织协调,常委会委员深入调查研究,确保了专题询问有序有效。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应询,扎实整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这次专题询问是常委会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的一个亮点,也是丰富人大监督方式、加大人大监督力度、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的一次有益尝试。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强化了“四项措施”,一是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制定实施监督法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促进了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在多措并举上下功夫,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增强了监督的整体效能;三是在跟踪监督上下功夫,对事关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抓住不放,持续监督,务求实效;四是在信访工作上下功夫,召开全省人大信访工作座谈会,总结和部署人大信访工作,坚持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接待上访人员、邀请律师参与接访、加强督办工作和信访信息综合分析通报制度等,五年来共接待和受理群众来信3185件次、来访10830人次,督促解决了一些突出问题,较好地发挥了人大信访工作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中的作用。

记者:您在报告中指出,加强代表工作的目的在于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重点在于加强服务保障。请您谈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工作的情况。

穆东升: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突出代表主体地位,加大工作力度,共办理代表建议2280件,更好地发挥了代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作用。一是紧紧围绕“两升一降一保证”目标要求,代表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改进。常委会按照省委的部署和要求,扎实做好全省各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在制度上提供保障,修订选举法实施细则,作出关于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等决定,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开展。在工作上加强指导,成立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依法开展工作,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深入各地督导,促进了换届选举工作有序进行。在业务上强化培训,普及选举知识,夯实换届选举工作基础。全省各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更好地体现了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原则。二是牢牢把握“四个围绕”,代表主体作用进一步发挥。常委会积极为代表履职搭台铺路,组织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围绕第一要务,对循环经济、设施农业、计划生育、水土保持、生态环保、实施科教兴青战略等情况进行调研视察。围绕和谐稳定,参与老年人权益保障、残疾人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妇女权益保障、藏传佛教事务、企业民主管理和禁毒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围绕改善民生,对价格、就业、食品安全等进行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围绕救灾重建,组织代表视察调研,积极参与,竭诚奉献。三是始终做到“四个坚持”,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实效进一步增强。坚持交办与督查相结合,通过召开交办会、组织代表进行专题检查等方式,推动建议事项的落实。坚持重点建议重点督办,形成了常委会领导牵头、相关专工委负责、有关部门协同的督办机制,五年来共督办重点建议30件,取得了明显效果。坚持扩面提位,向常委会会议报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规模不断扩大、规格不断提升。坚持完善制度,制定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规定、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评选办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更加规范、更有实效,代表建议的办结率、解决率不断上升。四是牢固树立服务观念,代表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组织,组建了6个专业代表小组,组织开展活动30余次,增强了代表活动的专业性、经常性和实效性。完善工作制度,及时修订实施代表法办法,制定了专业代表小组活动制度等,代表工作进一步规范。重视代表培训,充分利用省内外培训资源,多层次、跨区域开展培训,代表的履职水平明显提高。强化履职保障,协调有关方面增加代表活动经费,在机关网建立代表工作平台,拓宽知情知政渠道,坚持和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成员联系代表、“一府两院”向代表通报情况等制度,确保了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记者:代表们在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时一致认为,过去的五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固本强基、求真务实,自身建设得到了新加强。请您谈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方面做的主要工作。

穆东升:五年来,常委会紧扣科学发展主题,紧贴人大工作实践,紧跟时代前进步伐,进一步提高了人大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一是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通过中心组学习、举办专题讲座和培训班等形式,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的重要文件精神以及人大业务知识。通过开展庆祝和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建党90周年、现行宪法实施30周年、省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了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定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履职能力得到提升,工作活力进一步激发。二是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推动人大工作和建设。2011年省委召开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前,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分别带队调研,为这次重要会议做了充分准备工作。会后,常委会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两个重要意见,会同有关方面深入各地调研督查,召开省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推动落实,从而使人大工作的基础更牢、动力更足,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新气象。三是着力加强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三支队伍建设,着力构建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专工委办“三位一体”工作格局,形成了履行职能的整体优势。重视制度建设,制定和修订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审议意见办理规定、加强专委会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联系委员制度,各项工作更趋规范。重视工作调研和理论研究,形成了一批有价值的调研报告,调研成果转化取得积极成效。重视人大工作宣传,了解和支持人大工作的氛围更加浓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深入人心。重视加强与“一府两院”的协调、与基层人大的联系、与外省市人大的交流,有效促进了人大工作。重视“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建设,积极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和“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机关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记者:您在工作报告中用“八个坚持”概括了过去五年的履职经验。请您谈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最突出的体会。

穆东升:五年的履职实践,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坚持服务大局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前提,坚持以人为本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本质要求,坚持改革创新是做好人大工作的不竭动力。这些经验,归结到一点,就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五年来,我们坚持省委决策与人大决策有机结合,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行动,积极稳妥地推进人大工作不断创新发展;我们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行使任免权有机结合,规范程序,发扬民主,依法办事,从政治上、组织上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我们坚持省委领导和依法履职有机结合,每一项重大活动、每一项重要工作都向省委汇报,使人大工作始终置于省委的正确领导之下;我们坚持发挥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与发挥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机结合,自觉维护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面向未来,我们要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奋力开拓人大工作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记者:站在新的起点上,我省人大工作呈现出一些新的特征,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请您谈谈我省人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特征及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

穆东升: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为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推进人大工作和建设指明了方向。当前,我省人大工作呈现出一些新的特征,主要是: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趋于同步,但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提高立法质量的任务更加繁重;人大监督的制度和程序不断完善,但在健全权力运行监督体系中发挥作用,增强监督实效的任务更加艰巨;代表履职的平台和机制持续健全,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任务更加迫切;人大自身建设与形势发展需要逐步协调,但提高人大建设科学化水平,增强依法履职能力的任务更加紧迫。根据这些新特征、新要求,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总布局、总任务,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行职权,扎实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作用,为建设新青海、创造新生活作出更大贡献。

记者:党的十八大对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发挥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请您谈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具体思路。

穆东升: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履行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责,努力在围绕中心上更加紧密,在服务大局上更加到位,在推动发展上更加坚强,在促进和谐上更加有力,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应有的作用。一是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着力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在立法思路上做到“五个坚持”,推动“五个转变”,处理好“五个关系”。五个“坚持”是:坚持党的领导和体现人民意志的政治方向;坚持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中心任务;坚持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的地位作用;坚持维护法制统一和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基本原则;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根本途径。五个“转变”是:从侧重经济立法向经济社会立法并重转变;从管理型立法向服务型立法转变;从数量速度型立法向质量效益型立法转变;从粗放型立法向精细化立法转变;从注重“立”向“立、改、废”结合转变。五个“关系”是:处理好突出重点和全面兼顾的关系,稳定性和变动性的关系,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关系,权利和权力的关系,本法和他法的关系。在具体立法工作中坚持“四个注重”,即注重完善立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细化和规范立法项目论证、法规案起草审议、立法后评估等环节的制度和程序,不断拓宽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的渠道,改进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机制,让人民群众了解立法、参与立法、监督立法。注重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坚持急需先立原则,积极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促进文化建设、保护生态环境、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以及规范制约权力等方面的立法,更好发挥地方立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注重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重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职能,重视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专门委员会依法提出的法规案,重视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本届内选择若干综合性强、涉及多个部门的法规案,由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牵头或委托起草,充分调动各方面立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注重做好法规清理和省级法规“回头看”工作,按照慎立多修原则,进一步完善法规条例清理机制,做到清理工作常态化;本届内,常委会分年度、有步骤地对现行有效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开展“回头看”活动,由常委会领导牵头,法制委统一组织,各专工委分口负责,“一府两院”相关部门配合,与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立法后评估相结合,全面看与重点查相结合,立法与执法相结合,“立、改、废”相结合,看清情况,看到问题,看出效果,切实增强立法的针对性、系统性和适用性。二是以增强实效为重点,着力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要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加强对“三区”战略实施情况的监督。要完善监督方法,更加注重多种监督形式的综合运用,更加注重监督与立法、决定和任免工作的有机结合。要坚持开拓创新,推动专题询问常态化,完善常委会审议意见跟踪督办制度,进一步加大跟踪监督力度,不断提高监督实效。 三是以服务大局为己任,着力加强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建立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有关制度,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的范围、程序和工作要求。坚持抓大事、议大事、决大事,重点就我省“三区”建设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并督促“一府两院”抓好贯彻落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结合,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记者:扎实做好代表工作,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是常委会的重要责任。请您谈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

穆东升: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代表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机关,必须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高度出发,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作用。一要在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上下功夫,注重挖掘代表潜能,发挥代表专业特长,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立法和监督工作,充分听取和吸纳代表意见;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采取得力措施,不断完善机制,加强联系沟通,提高办理质量,把代表建议办好办实。二要在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上下功夫,把加强代表工作作为推动人大工作的基础,多途径提升代表素质,多制度规范代表工作,多形式搭建履职平台,多方面优化履职条件,多措施保障代表履职,不断提高代表的履职效能,使人大代表更好地发挥议政督政的作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作用。三要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上下功夫,建立完善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联系委员、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等制度,保障代表多层次、多渠道联系群众,更加广泛地了解社情民意,更加积极主动地建言献策,使人大代表真正成为政情民情的知情人,民意民利的代言人,尽职尽责的当家人。

记者:加强自身建设是提高履职能力、增强工作实效的关键,请您谈谈本届人大常委会加强自身建设的主要思路。

穆东升:人大及其常委会全面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必须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增强工作动力,激发创新活力,切实发挥好工作机关的重要作用。一是抓好思想政治建设这个根本,着重学习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学以立德、学以提能,增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定性,增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的坚定性,确保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二是抓好制度建设这个保障,深化对人大工作规律和特点的研究,完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议事决策、组织、工作及机关管理等制度,建立向社会公开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等制度,确保人大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三是抓好组织建设这个基础,进一步规范和健全机构设置,优化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知识和年龄结构,提高专职委员比例,确保人大自身建设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四是抓好作风建设这个关键,身体力行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及我省21条规定,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使思想境界达到新高度,履职水平达到新高度,奋力开创我省人大工作新局面。

记者: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接受我们的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