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专题调研组,由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牵头,对全省文化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实地察看了基层文化馆(站)、文化产业示范基地、重点文物保护工程等建设情况,走访了部分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和民间艺人,分别听取了省文化主管部门、西宁市及湟中县、黄南藏族自治州及同仁县政府关于文化建设情况的汇报,并同当地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省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同时,还通过与其他州地人大机关、省文化主管部门与各地政府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全面了解了各地文化建设情况。
一、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文化发展决策部署的主要情况
通过调研,总体感觉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全省文化改革发展大会精神行动迅速,推动工作的思路明确;贯彻实施省“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和文化建设“八大工程”起步扎实、效果明显;全省文化发展态势良好,尤其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方面初见成效;实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一)推动青海文化发展的措施不断完善。去年11月召开全省文化改革发展大会后,省政府围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着力抓了三项工作。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过传达学习和深刻领会文件精神,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力量集中到建设文化名省上来,不断增强凝心聚力抓文化建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二是明确职责,分解任务。根据建设文化名省的意见、把“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文化建设“八大工程”确定的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细化了工作指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三是制定方案,完善措施。各地相继召开会议,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会议精神,研究本地区文化发展定位、明确发展目标,出台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文化改革发展大会精神、建设文化名省的文件和相关措施。
(二)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初见成效。一是注重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实施了广播电视村村通、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牧区电影放映、农(牧)家书屋、文化进村进社区等一批文化惠民工程,建成了青海大剧院、青海科技馆新馆等一批重点文化设施并投入使用。二是重视文化惠民,推进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全省49个图书馆、55个文化馆、329个乡镇文化站全部实现免费开放。省图书馆和西宁、海南、海西、海北、果洛州数字图书馆建设申报立项工作顺利完成。三是增强文化科技含量,提升文化服务水平。省图书馆地方文献家谱数据库建设立项工作及全省地方特色资源和红色历史文化资源的省级专家评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形势喜人。一是文化产业发展初具规模。全省培育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6家,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单位)51家。今年,又有2家文化企业入围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行列。目前全省文化产业初步形成了工艺美术行业重点推进,民族演艺、出版发行、文化艺术培训等门类协调发展的局面。二是文化产业投入力度加大。今年,省财政计划下达文化产业发展资金7000万元,比去年增加了4000万元。省文化主管部门与建行青海省分行、中行青海省分行分别签署了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战略合作协议,国开行、农行、建行、中行等各银行已累计发放文化产业贷款超过25.55亿元。“十二五”文化园区工程已开工建设12个项目,累计投资5.35亿元。三是文化产业惠及民生效果日益凸显。目前全省文化产业单位达7198个,从业人员8.9万人,文化产业增加值29.45亿元,已占同期生产总值的1.81%。全省工艺美术行业销售额为18.42亿元,从业人员5万余人。
(四)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全省文化改革发展大会后,省政府把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推进,及时出台了《青海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及相关文件,对全省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广播电视内部机制改革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目前,全省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任务已全部完成,首批14家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改制、影视剧制播分离任务基本完成。
二、面临的问题及原因
(一)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落后,需加快建设步伐。目前,省、州、县、乡、村五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均未达到国家标准,尤其是农牧区设施简陋、设备陈旧、缺少现代化设备。主要原因是历史欠账较多,需要建设和完善的任务很重。
(二)文化产业发展水平较低,有待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青海文化产业起步晚、总量和规模小,竞争力不强,发展水平不均衡。从客观因素看,全省缺少有实力的文化产业集团和大型企业开发经营文化产业,民间资金引入困难,市场融资程度较低。从主观因素看,因缺乏必要的政策扶持,一些文化企业想在青海发展,但受土地征用、税收、信贷、上市融资等实际问题的影响,缺乏投资积极性,导致目前文化产业集约化程度低、经营机制不活、经营活力不足,文化产品市场化程度不高,在国内外文化市场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不强。同时,文化产业与旅游业、体育业、广播电视的产业链条衔接不紧,尚未形成较为完善高附加值的产业链,经济效益不高。
(三)管理部门和机构职能交叉,缺乏统一协调管理的领导机构。文化建设涉及的管理部门和机构较多,在管理上涉及到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广电、旅游、体育等部门;在政策制订与实施上,与省发改委、财政、工商、土地资源、环保、税务、金融等部门和机构都有关系。目前,这种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缺乏统一协调的管理体制,导致工作程序重复、办事效率不高,直接影响着文化产业投资经营者的积极性。且管理机构较多,没有一个部门能够全权担当起培育文化产业和协调管理的职能,难以及时研究处理有关重大事宜、审定重大项目、统筹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使管理服务的整体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迫切需要建立统一协调管理的领导机构。
(四)文化专业人才紧缺,难以适应文化名省发展需求。从全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需求看,文化创意策划、工艺美术研发和设计方面的专业人才缺乏,文化产业市场份额低、发展后劲不足;从事传统技艺加工的人才流失较多,传统技艺面临失传;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和高素质科技人才缺乏,尤其是缺少技术型、管理型、经营型和中介服务、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专业型及复合型人才;演艺行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演员多为农牧民或社区普通群众,专业化水平不高;文化建设用人机制不灵活,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人才进不来、出不去,现有的文化工作者人才队伍青黄不接,基层文化服务工作者匮乏。这些都直接制约着文化产业发展和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
三、促进文化建设的对策及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财政投入,加强各类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尤其要加快边远农牧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进程。二是力争按每年增幅不低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的幅度,切实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站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日常运转提供经费保障。三是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文化产业的经营管理,形成文化产业政府投入与社会融资相结合、多种经济成分共存的发展格局。四是鼓励基层各类文化活动组织广泛开展健康向上的群众文化活动,支持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参与群众文化活动。五是加强部门合作,整合优化资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二)进一步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一要制定和完善本地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突出本地文化特色,全力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形成各具优势的竞争力量,促进地区间产业协调健康发展。二要通过招商引资、合作开发、吸纳民间资本等手段,加大文化产业与旅游、体育等相关产业的融合度,加快对传统文化产业的改造和升级,增强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科技含量,培育一批有影响力、有创新性、有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生产经营户,促进文化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三要着力推进文化产业基地和园区建设,鼓励和支持各地依托特色文化资源和产业优势,以唐卡、昆仑玉、藏毯、民族刺绣等为龙头,开发建设以文化创意设计、民族民间工艺、广播影视制作、印刷出版翻译、文化旅游为重点的文化产业园区和产业项目,提升文化产业整体水平。
(三)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一是继续深化经营性文化单位和文化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宏观管理体制,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真正发挥好政府在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作用。二是创新文化人才用人机制,建立完善文化事业单位工作绩效考评和奖励机制,激发文化工作者干事创业的激情。三是继续推进文艺院团、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广播电视、出版发行等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的体制改革,强化财政在文化体制改革中的保障作用,建立健全政府投资持续稳定增长机制,保障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工作顺利推进。
(四)进一步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快实施文化人才培育工程,制定人才资源开发规划,着力培养高素质文化人才。二是重点培养一批具有重要影响的文化名人、一批掌握现代传媒技术的科技专门人才、一批既具备较高文化艺术素养和创新能力,又懂得文化产业经营管理、市场营销、中介服务的专门人才。三是通过脱产培训、院校深造、挂职培训等方式,注重提高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骨干文化经营管理水平。四是健全和完善基层文化人才培养机制,为基层文化站点配备优秀的文化工作人员,为组织引导群众开展丰富的文化活动提供保证。
(五)进一步加强文化管理法制建设。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急用先立、服务发展的立法理念,及早规划,抓紧调研,促使《青海省出版物市场管理条例》、《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早日出台,为促进全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