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省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是在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重要时刻召开的,既是经验交流会,也是工作推进会,对进一步做好全省人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去年9月,省委召开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的意见》,对做好新形势下全省人大工作和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一年来,在省委和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觉围绕大局谋划和推动人大工作,为加快新青海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一是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更加有力。各级党委坚持把人大工作纳入全局,及时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制定出台具体意见;坚持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和重点工作部署前向同级人大常委会党组通报情况、征求意见;重视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理论的宣传教育,营造了推进人大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成效更加显著。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地方立法的适用性、统一性、计划性不断增强;注重发挥人大监督作用,有效推动了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坚持抓大事、议大事、决大事,推动解决了一批事关大局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三是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更加突出。州、县、乡三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人大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实现了“两升一降一保证”的目标;各地积极组织开展代表活动,建立人大代表履职登记和激励评价机制,调动了人大代表履职的主动性、积极性。比如,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我省代表团提交的3件建议被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为今年重点督办的建议,实现了我省代表建议工作的历史性突破。四是人大自身能力素质的提升更加明显。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注重强化学习培训、健全机构设置、完善规章制度,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业务能力得到增强,人大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得到提升。总之,一年来全省人大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迈上了新台阶,做出了新贡献,值得充分肯定。
当前,深入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加快建设“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生态文明先行区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努力实现“建设新青海、创造新生活”的奋斗目标,是全省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下面,我就进一步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发展,讲三个问题,与大家一起交流。
第一,关于深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识的问题
7月23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强调指出:“经过长期努力,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了重大理论和实践成果,最重要的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一重要论述,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涵,为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指明了方向。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实践告诉我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供了人民掌握国家权力的途径和方式,决定了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在前进的道路上,我们要始终坚定不移地坚持、完善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长期以来,立足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并存、经济欠发达的省情实际,全省各级党委始终不渝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凝聚各族人民意志、促进团结统一、维护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民族地区彰显了强大的制度优越性。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贯彻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省也有一些需要改进的方面。特别是,有的党政领导干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地位和重大作用的认识还需要提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研究还不系统、不全面、不深入,人大及其常委会作用发挥还不充分、自身建设还需加强。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一定要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统一全省各族人民意志、加快建设新青海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信心,自觉坚持好完善好贯彻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全省各族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新生活提供根本制度保证。
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归根结底是由这个国家的国情和性质决定的。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的选择、历史的必然。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议会制度有着本质区别。对此,吴邦国委员长曾从三个方面作了分析。一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与西方议会存在本质区别。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没有议会党团,人大代表都要为人民服务,根本利益是一致的。西方的议会,无论一院制还是两院制,都是各党派进行政治斗争的场所。二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一府两院”的关系与西方国家机关间的关系存在本质区别。我国人大是权力机关,“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各机关都要在党的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西方立法、行政、司法三个机关间则是相互掣肘、唱对台戏。三是我国人大代表与西方议员存在本质区别。我国人大代表都生活和工作在人民中间,具有广泛代表性,同时,人民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西方议员则是职业政客,代表各自的党团利益,一旦当选在任期内选民无权罢免。西方的政客在议会中为各政党利益、为各政党所代表的财团利益你争我夺,看似民主,实际上极其的虚伪。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度二者相比,谁能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谁能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显而易见,不言自明。从青海来讲,建设新青海、创造新生活,既有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也有民主法治建设的目标。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专门强调,让各族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新生活,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实现政治更加昌明廉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保障全省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权利,有利于动员和团结各方面的强大力量,有利于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成果,有利于营造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环境,是我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对此,我们一定要理直气壮地宣传和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色和优势,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学习好、理解好、宣传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好、完善好、贯彻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前提和基础。全省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全面学习、深入理解、准确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切实提高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理论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范围,重点强化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教育。要把贯彻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成效作为检验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到各级党委和党员干部的考核范围,促进和提升学习效果。要紧密结合立法工作和监督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着力解决一些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主动会同人大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宣传工作,努力营造促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支持人大代表履职、增强人大及其常委会活力的重要共识和良好氛围。
第二,关于增强人大工作权威的问题
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强人大工作权威就是增强党执政的权威。当前形势下,人大工作权威,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近年来,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树立了国家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但不可否认的是,人大工作权威不强的问题仍然存在。这其中,既有客观环境的原因,也有人大自身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比如,从人大工作实际看,一些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人大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解决不力, 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亟需一大批政治素质高、责任意识强、具有强烈使命感和懂经济、法律和科技专业知识的专职工作者;比如,从人大代表作用发挥看,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重视不够,部分代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因此,增强人大工作权威,从自身讲,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具体地说,一要在服务大局中增强权威。要紧紧围绕“四个发展”和“两新”、“三区”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人大立法、监督和代表等工作,充分彰显人大的重要地位。要按照“四个注重”、“五个转变”的立法思路,制定完善与“四个发展”、“两新”目标和“三区”战略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要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把党委的意图和重大决策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全省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凝聚各方的强大力量。二要在依法监督中增强权威。要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做到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这几年,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开展对新增中央投资教育、卫生项目实施情况,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玉树灾后重建工程的督查、检查,效果是好的,要继续加强。要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加强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实施情况的监督,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加强计划和预算监督。要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改进监督形式,在采取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的同时,还要综合运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提高人大监督的灵活性、针对性。今年准备组织一次对湟水河污染治理工作的询问,将是积极的探索。要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确保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全面落实,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三要在服务群众中增强权威。近年来,全省各级人大敞开大门,深入基层,主动接访,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和好评。要继续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向人大代表通报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的制度,保障代表的知情权。特别是对于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要畅通决策渠道,认真听取和吸纳人大代表意见。要加大代表意见建议督办力度,切实提高代表建议的落实率。要重视做好闭会期间的代表工作,积极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等活动,关注社会热点问题,解决人民群众诉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满意度。四要在弘扬法治中增强权威。人大是立法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带头坚决执行法律、依法严格办事,是维护自身权威的重要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入推进依法治省进程,通过依法行使职权,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依法运行。全省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工作者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模范执行宪法和法律,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充分发挥依法办事的示范带头作用。
增强人大工作权威,从外部讲,各级党委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一府两院”要正确处理与人大的关系。各级党委要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全局工作统一部署,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党组通报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定期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支持和督促人大常委会党组发挥好作用,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要统一思想认识,把握职能定位,自觉服从和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人大转办的信访案件,并将其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第三,关于加强人大机关自身建设的问题
我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总体上是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工作机构设置不健全、不规范、不统一的现象比较普遍;各级人大机关缺少熟悉人大工作、懂法律、懂经济的工作人员;有的人大领导的思维方式、工作方法还不完全适应人大工作要求;人大机关干部对外交流难的问题依然突出。解决人大自身建设的实际困难,推动人大工作发展,要进一步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加强思想建设。全省各级人大工作者要特别重视加强理论武装,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凝聚共识,用“四个发展”和“两新三区”的目标任务统一行动。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二要加强制度建设。要完善各级人大常委会工作制度,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公民旁听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制度,规范县乡人大工作机构的设置和名称,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水平。加强制度建设,要在修订完善已有制度的同时,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制定新的制度,以进一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有效性。三要加强队伍建设。去年省委出台了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的意见,组织、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重点研究解决各级人大尤其是基层人大机构设置不规范、不健全以及工作人员紧缺、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高度重视和加强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三支队伍建设,加大人大代表培训力度,提高履职能力。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依法履职,担当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四要加强作风建设。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真实情况,为人大及其常委会议决事项提供可靠依据。在座的很多同志曾长期在党政机关工作,现在到人大来任职,只是工作岗位的变动,并不是退居“二线”,大家要及时转变工作习惯、调整工作方法、保持良好精神状态,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这里,我还要特别强调一个问题。今年年底,我省将要选举产生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明年初要召开新一届省人民代表大会。这次省级人大换届选举,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是我省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省各级党委、人大及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依法做好省十二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严格遵守和执行有关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确保换届工作顺利推进。当前一段时期,省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要正确处理好换届工作与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一手抓换届,一手抓发展,确保人心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圆满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同志们,做好人大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开拓进取,为建设新青海、创造新生活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全省人大工作发展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