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后,海西州把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来抓,采取多种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求学习贯彻成果体现在提高认识、理清思路、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全州人大各项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加强领导、多措并举,奠定了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基础
一是认真安排部署工作。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后,海西州委第一时间专题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传达提纲及初步贯彻意见》的汇报,并对全州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作出了翔实的安排部署。为全面了解全州人大工作情况,州委和州人大常委会还组成两个联合工作组,深入全州8个地区12个乡镇、街道,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10余次,走访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50余人,召开组成人员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稿65份,并在总结成绩、分析问题、提出对策的基础上,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
二是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州委及时将会议精神在党代会、常委会等重要会议上进行认真传达学习,并纳入中心组和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内容中。州人大常委会还以换届为契机,组织召集党组成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和政策理论研究等方面人员进行专题座谈讨论,并在人代会、常委会、机关工作会议上深入传达学习。“一府两院”组织广大干部认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和省委两个意见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提高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是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围绕贯彻落实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这个主题,海西州委召开了全州人大工作座谈会。州委书记辛国斌、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乔学智分别从认真学习贯彻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等方面做了安排部署,与会人员围绕会议主题,深入讨论,交流发言。全州各地通过召开人大工作会议,进一步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坚定了信心,明确了方向。
四是出台制定文件。州委紧密结合海西实际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研究制定了《中共海西州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从进一步提高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支持和保证人大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进一步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人大基础建设四个方面,对贯彻落实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海西州人大工作提出了十六条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同时,全州各级党委结合各自的实际,也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州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为全面推进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供了政策保障。
五是细化分解任务。州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相关任务细化分解的措施和办法,对贯彻落实意见的任务进行了分解,统一纳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明确到位。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州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州各级党委、人大、政府也相应出台了任务分工方案,明确了党委、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各级机关、部门专门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落实相关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的良好格局。
六是狠抓督查落实。为进一步加大学习贯彻落实工作力度,州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组织人事、宣传财政等有关部门下发督办通知,限期督办省、州人大会议精神。专门组成联合督查组,由州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深入全州8个地区,采取实地调研、查阅资料、座谈讨论、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全州贯彻落实省、州人大工作会议及任务分工方案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督查,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七是积极解决实际问题。州委在细致了解了长期制约人大工作突出问题的基础上,及时协调组织、编办、人事、财政等部门,共同研究分析涉及增加人大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加强干部交流使用、改善办公条件等具体问题,进一步达成共识,提出了初步解决方案,为切实解决长期困扰人大工作建设的一些突出问题奠定了基础。
二、形成合力、全力支持,创造了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条件
一是领导机制到位。全州各级党委坚持把人大工作纳入全盘工作统筹安排,重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有力地推动了人大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法律知识等。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理论知识作为党政干部以及公务员培训的必修课,不断增强各级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人大意识,营造有利于人大有效开展工作的社会环境。二是坚持党委书记或副书记联系人大工作制度,听取人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持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党委常委会制度,听取人大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和重点工作部署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实现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三是坚持人大参与党委、政府决策机制和重大事项通报机制。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和政府全体会议;邀请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出席全局性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和重点工作部署上,坚持提前向人大常委会党组通报,促进人大常委会及其组成人员依法履职;把支持开展人大工作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综合目标考核内容考核,着力构建党委重视、人大主动、“一府两院”支持、社会各界配合人大工作的良好格局。
二是支持保障到位。一是支持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形式,认真研究解决人大常委会视察、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支持人大开展立法工作和依法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做到党委任命和人大选举相统一、党内程序与法定程序相结合,尊重和维护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选举、表决的结果。二是高度重视和关心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把人大机关干部的培养、使用纳入党政干部建设的总体规划,加大人大机关干部双向交流的力度,从人大机关干部中提任县级干部3人,交流到党政机关2人,全州35个乡镇专设了人大主席。三是建立人大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在保证人大办公经费到位的同时,将州人代会、常委会会费、人大代表活动、培训经费和立法、监督、调研以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等经费83万元,列入州级财政预算,并认真落实牧民代表参加人大会议、代表活动误工补贴,为人大开展工作提供财力保证。四是将人大干部培训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先后选派6名人大干部到省、州党校和省外培训基地学习培训。
三、主动进取、认真履职,提高了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实效
(一)监督工作更有实效。州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州委重点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把“两区”建设、民生改善、文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项目建设、设施农牧业、扶贫开发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执法检查以及监所检察和“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活动等工作作为今年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活动,为推动海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确保了人大监督工作实效。
(二)立法工作稳步推进。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按照统一部署、突出特色、立改并举的工作思路,认真开展了《海西州2013年—2017年立法规划》项目的调研、征求意见工作,科学制定了年度立法计划,促进了全州立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为促进海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同时,将《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旅游景区保护管理条例》纳入今年立法计划,调研、论证、起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三)人事任免工作更为规范。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与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有机统一,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在行使任免权过程中,组织部门负责人专门向常委会组成人员介绍任免干部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表现,进一步建立完善了任职承诺制度、颁发任命书制度,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人大意识、法制意识和公仆意识。
(四)不断加强信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人大信访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信访案件转办督办、研究处理和答复制度,坚持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督办重要信访案件制度,切实解决了群众的实际问题,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和谐发展。一年来,办理信访案件31件。
(五)代表工作富有成效。一是制定了《代表培训工作办法(试行)》和五年代表培训规划及年度培训计划,采取异地视察、外出考察等办法,切实加强人大代表工作培训。先后组织20名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到西安交通大学进行培训,分别组织30名代表赴厦门、70名代表在四川大学进行了履职考察培训,组织20名代表参加了由中国政法大学在大连举办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工作高级研修班”的专题培训,组织51名代表在天峻县人大培训中心开展了代表小组长和联络员的人大业务知识培训班。二是建立了以乡镇为单位的代表活动室23个,完善了代表活动室的软、硬件设施,为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提供了平台。建立了51个代表活动小组、6个专业代表活动小组,每组确定了组长和联络员,并将740名州市(县)人大代表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编印成册,分发至全州各级党委和国家机关,为各级党委、人大及“一府两院”了解代表情况,支持和配合代表工作提供了便利。三是建立了人大代表履职登记和激励评价机制,对履职突出的10名人大代表进行表彰,对10个单位和20名建议办理效果成绩突出的集体、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四是通过组织10名人大代表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邀请30余名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工作调研、列席常委会会议,丰富代表活动内容。五是建立了代表因工作职务变动的有序辞职和补选制度,较好体现了代表的广泛性、先进性原则。
四、理清思路、开拓创新,努力在贯彻落实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上有新作为
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大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力度,努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把省、州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各项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力求提高工作效能,形成高效优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促进人大工作不断上台阶上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党委、政府、法院、检察院及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联系,保证各项法律法规全面实施,保证行政权、审判权和检察权正确行使。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加强和改进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代表及自身建设等工作,不断提升履职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是继续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履职工作能力、保障服务水平,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增强工作的民主性、科学性、前瞻性,以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目标,不断开创海西人大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