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省旅游局负责同志汇报了我省旅游发展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参会的政府部门、部分旅行社代表、导游代表、景区负责人等就旅游管理体制、旅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发言,并就进一步修改完善旅游法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胡康生指出,旅游业属于涉及面广、消耗资源低、带动系数大、创造就业多、综合效益好的服务性产业,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座谈会上各部门充分准备,结合工作实际和具体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对旅游法的修改提供了很好的帮助和有力的支持。调研组将认真吸收青海省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把旅游法草案修改好。
沈何副主任对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多年来对青海人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并 要求我省各有关部门认真按照青海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建设高原旅游名省为主题,以转变旅游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加快旅游项目建设、推广大美青海旅游品牌、提升旅游发展质量为路径,在着力增加旅游有效供给、扩大旅游综合消费、改善旅游发展环境上狠下功夫,加快推进高原名省建设,为建设新青海、创造新生活作出积极贡献。□(法工委法规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