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有224.2万残疾人,涉及660万家庭人口。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权益保障、社会参与等方面还存在许多困难,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
2011年11月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自2012年2月1日起实施。办法为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办法细化和补充的内容有:一是有效实施康复服务,帮助残疾人恢复、补偿功能。二是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班)的数量和质量。三是规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关注残疾人生活,降低残疾人生活成本。四是完善障碍设施,方便残疾人出行。
辽宁 关注残疾人民生
日期:201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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