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 为环境保护构筑法律屏障

日期:201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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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环境保护条例已于2011年12月1日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修订工作紧密结合自治区实际,涉及的篇幅大、范围广、环节多,重点突出了六个方面内容:一是明确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发展方针和原则;二是加强环境监督管理职责;三是完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四是完善了环境保护的措施;五是确立环境污染全过程控制的发展思路;六是强化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