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县人大常委会对新一届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提出新要求

日期:201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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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互助土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对新一届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提出了新要求。一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 二要严于律己、团结干事,增强工作内驱力。三要强化责任,勤勉履职,争创工作新业绩。四要修身养德,清正廉洁,自觉维护公仆形象。(互助县人大办)